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高价值专利培育综合奖补及专利转化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鲁市监知促函〔2022〕170号)、《关于做好综合奖补资金兑付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于近日起组织开展山东省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范围为授权公告日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之间的国外授权发明专利(包括:G20成员国、新加坡及欧洲专利局)。

二、资助标准

专利权人为我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或有经常居所的个人;对同一件发明在多个国家获发明专利权的,最多按5个国家予以资助;通过转让等方式获取的国外授权发明专利,一律不予资助。

三、资助金额 

根据省局拨付资金总额及我局审核通过的专利总数量,综合确定资金分配方案;每件职务发明资助不超过20000元,每件非职务发明资助不超过10000元;资助对象所获得的的各级各类资助总额不高于其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50%。

四、申报材料

(一)纸质申报材料

1.《山东省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资金申报表》(附件1);

2.专利证书第一页复印件、公示专利说明书扉页复印件及专利证书的中文译文,相关通知书、缴费凭证不做为申报依据;

3.申报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非职务发明)或营业执照复印件(职务发明);

4.专利权共有人同意书(附件2,专利权人为2个以上的需提供);

5.各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需汇总填写《山东省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资金汇总表》(附件3),加盖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单位公章。

上述材料纸件均需提供1份,1-4均需由申报单位加盖公章(职务发明)或由申报人签名(非职务发明)。

(二)电子申报材料

1.《山东省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资金申报表》(附件1),按照“申报单位(或个人)+申报表”的格式对文件命名;

2.各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需汇总填写《山东省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资金汇总表》(附件3)。

五、相关要求

1. 本次资助采取属地受理模式,各县级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对申报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梳理并通知到位,做到不漏报、无差错,接收纸质材料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2. 所有纸质材料均需打印,不得手动填写及涂改。

3. 附件1、3中银行开户名称与专利权利人名称必须一致。    

4. 因省局对资金拨付的时限要求,请各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尽快组织申报,于12月14日前将纸质及电子申报材料审核汇总后,报送至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郭姣汝 高鹏飞

电  话:0536-7907787

邮  箱:guojiaoru@wf.shandong.cn

地  址:潍坊市寒亭区北海路与泰祥街交汇处总部基地东区

5号楼801室

 

 

附  件:1.山东省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资金申报表

2.专利权共有人同意书

3.山东省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资金汇总表

 

                             

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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