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1年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2021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泸市府办发〔20211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将《2021年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工作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621日     

 

 


2021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工作行动方案

 

根据国务院、省、市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泸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泸市府办发〔202119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抓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各项工作,深入推进劳动力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和环节改革,为市场主体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推动我市产业企业发展,维护良好用工秩序,助力稳定,扩大就业。

二、重点任务

(一)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1.强化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开展和谐劳动关系“春风行动”,全面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健全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创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牵头单位:劳动关系科。

配合单位: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完成时限:2021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2.加大对企业劳动用工的指导和服务。推动新就业群体权益保障工作,加强新业态企业用工管理指导。深入推进劳动合同制度,进一步提高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以落实同工同酬、劳动保护为重点,指导企业依法规范使用劳务派遣。定期发布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积极推动民营企业与职工就工资增长、女职工劳动保护、休息休假和定员定额等多方面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畅通职工话语权、建议权,扩大集体合同覆盖面,增强集体协商的实效性,营造良好的和谐氛围。加强对重点产业、行业和企业裁员等劳动关系风险隐患监测,贯彻落实各项支持政策。

牵头单位:劳动关系科。

配合单位:市就业局。

完成时限:2021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3.强化职业技能提升。研究出台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管理办法,对实施技能人员准入类职业资格考核坚定地机构实行备案管理。

4.开展劳动争议多元化解试点,建设劳动争议多元化解联动平台、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落实特邀调解制度、鼓励和规范律师参与、完善劳动争议调裁审衔接机制、推行“互联网+调解”模式、建立矛盾预警化解联动机制。指导企业完善内部预防协商机制,通过组织普法讲座、开展送法入企、收集意见建议等形式,加强劳动争议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积极打造省级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

牵头单位: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配合单位:劳动关系科。

完成时限:2021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5.强化就业创业公共服务。持续推广就业创业网上办事大厅、第三方培训等网上服务平台,加强四川e就业、智慧泸州就业微信公众号的推广和运维。持续开展就业见习,加强就业见习基地认定、考核工作。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的服务管理,积极开展岗位推荐和就业援助,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便利化服务。将灵活就业、共享用工岗位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对设立劳务市场或零工市场给予支持、提供便利。清理影响新就业形态的各种限制,加强新业态就业调研。深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全面准确落实取消失业保险金申领时限、捆绑条件和附加义务等要求,加强内部信息比对,提升审核速度,优化申领体验。持续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和基层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四川公共招聘网等招聘平台的推广使用。加大岗位信息、职业指导、远程面试等服务供给力度,继续开展职业指导“四进”活动,持续推进“五分”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模式,加强对我市重点企业的专项用工服务和政策支持等打包服务。

牵头单位:市就业局。

配合科室:就失科、市社保局、市农民工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1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6.助推社保政策落实落地。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18号)精神,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期限、恢复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线比例过渡、灵活就业人员在上下限标准范围内自愿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按规定期限缴费等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助力企业发展增强群众获得感。加强川渝两地社保政策研究和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协同对接,实现养老保险业务网上办、加速办。

牵头单位:市社保局。

配合科室:市就业局。

完成时限:2021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7.全面推进档案“数字化”建设,所有档案在规定时间内将信息录入到系统中,所有公共服务事项均需通过“四川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进行办理,做到“办件有痕”,确保数据完整、准确归集、向上集中。全面推行“综合柜员制”,不断优化业务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事项业务办理全部取消证明材料,部分事项仅凭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开通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在办事大厅设立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职称评审、技能评定、川渝合作公共人才服务窗口,提高人才流动的便利性。加强川渝两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和办理流程的梳理和整合,提高全程网办政策宣传力度,依托四川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平台,提高川渝两地公共人才服务事项“零跑路占比率”。

牵头单位:市人才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人才科、专技科

完成时限:2021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8.初步完成全市2010年以来中、初级职称数据归集工作,实现专业技术人才职称信息网上核验,推广职称评审在线服务,不断提升职称评审信息化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依托省系统,逐步扩大网络化评审范围,推行职称电子证书,逐步实现川南四市和川渝两地职称互认和网上查验等机制。

牵头科室:专技科

配合科室:无。

完成时限:2021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9.压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理时限,做好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有关工作。精简办理时限,工伤认定承诺时限为18日,劳动能力鉴定时限为20日,并积极开展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情况调研。

牵头科室工伤保险科

配合单位人才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1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10.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等结合起来,按照不同风险级别开展差异化监管,减少对守法诚信企业的检查次数,建立并落实劳动保障监察机制。

牵头单位: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配合单位:劳动保障监察科。

完成时限:2021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11.进一步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引导从业人员树立诚信服务意识,提高诚信服务水平,推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承诺制度。建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档案,实行信用分类运用机制,对确定为诚信服务示范机构的单位减少监督检查频次,有针对性加大对失信机构的检查力度,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牵头单位: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

配合单位: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完成时限:2021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12.加强人力资源市场执法力度,定期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恶性竞争等活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发现和查处人力资源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建立跟踪投诉处理机制,加强对投诉的数据分析,对有多次投诉或不良评价的监管对象实施预警。

牵头单位: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配合单位: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

完成时限:2021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劳动力市场监管是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区县、局相关科室、单位要把它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将任务分解到位,将责任细化到人,确保每项工作都能有序开展,扎实推进。

(二)加强统筹协调,狠抓工作实效。各相关科室、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保证该行动方案顺利推进。

(三)加强督导检查,层层落实责任。局机关纪委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导检查,对各相关科室、单位的劳动力监管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任务没有落实或工作不力的科室、单位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确保劳动力市场监管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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