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
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企业。
二、补贴标准
(一)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按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最高不超过60%档次)、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
(二)给予150元/人·月岗位补贴;
(三)对中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三、申报资料
(一)营业执照;
(二)人员花名册、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
(三)与招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
(四)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四、政策咨询电话
电话:0832—2286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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