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5部门关于贯彻落实鲁人社字〔2020〕168号文件促进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的措施意见

各区市党委组织部、编办、发改局、教体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国资监管机构、市场监管局、统计局、医疗保障局、扶贫办,国家级开发区工委党群工作部、经济发展局、教育分局、科技创新局、社会工作部、财政金融局、国资监管机构、市场监管局、扶贫办,综保区工委党群工作部、经济发展局,南海新区工委党群与人力资源部、经济发展局、公共服务局、科技金融局、财政与审计局、农业海洋局、国资监管机构、综合监管执法局、扶贫办: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5部门关于印发促进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若干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68号)要求,引导劳动力和人才合理畅通有序流动,提高配置效率,制定以下意见。

一、畅通有序流动渠道,激发社会性流动活力

(一)完善选人用人制度,促进职业流动根据省委组织部授权开展本辖区内公务员招录工作,指导招录机关做好职位设置和申报,积极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等工作。适当降低重点扶持区域基层单位公务员招录门槛,结合实际适当放宽学历、专业等条件,必要时可降低开考比例、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放权、精简、集成、共享”的原则,全面梳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事流程,加强公开招聘事中事后监管(联系科室: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电话:0631-5231235;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话:0631-5190828)统筹编制资源,对满编超编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使用周转编制予以保障。(联系科室:市委编办事业机构编制科,电话:0631-5303776)2021年在充分竞争领域市属国有企业所属二三级企业全面推开经理层成员任期管理。(联系科室:市国资委组织人事科,电话:0631-5187516)

(二)优化公共服务流程促进区域流动。全面推行电子报到证,简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网上签约流程,实现“秒办”服务(联系科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0631-5190826;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科,电话:0631-5193676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电话:0631-5819159)完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服务,依托全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统一业务经办平台和网办平台,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进行数字化扫描和基础信息采集,逐步实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服务全程网办、异地通办(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档案管理科综合受理科,电话:0631-51981535193676)落实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省内企业职工跨市转移接续只转关系不转资金。(联系科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养老工伤保险科,电话:0631-5190993;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科,电话:0631-5198107现有定点医疗机构均可实现跨省住院异地联网结算,新申请的定点医疗机构同步开通省内及跨省异地联网结算业务。(联系科室: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医疗保险与救助科,电话:0631-5190857)

(三)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建设,促进市场流动。做好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年报、年度报告公示、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单发布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资金扶持力度,紧密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中长期规划,对产业园建设、产业园运营、标准化建设、高层次人才引进、诚信机构、协会运行、培训及供需对接活动等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实施的项目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对批准建设的市级产业园,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资金。2021年制定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技能提升培训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加大全市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力度,培养一批视野开阔、能力卓越的行业领军人才,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人力资源服务人才队伍,助力人力资源服务业管理创新、服务创新、产品创新。(联系科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电话:0631-5195097;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电话:0631-5197759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电话:0631-5215393)

二、完善评价激励机制,拓宽社会性流动空间

(四)健全评价激励机制,拓宽技能人才上升渠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与公立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同等的职称申报评审待遇,职称申报按照劳动(聘用)关系,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继续支持有需求的省级以上开发区立足区内新职业新群体等特色人才发展需求,开展特色专业职称评审。根据省部署,稳妥有序推进在农业、工程、统计系列建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职称制度。(联系科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电话:0631-5190962;市农业农村局政工科,电话:0631-521601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工科,电话:0631-5233763;市统计局办公室,电话:0631-5187015)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建立完善国家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并行的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体系。从2020年起,在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全面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遴选一批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实行动态管理,有序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为不具备自主评价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职工和社会人员提供职业技能评价服务,推动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全覆盖。适应新兴产业、地方特色产业技能人才评价需要,加大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开发力度。(联系科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电话:0631-5190816;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职业技能鉴定科,电话:0631-5190891)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发展的实施办法》,打破职业技能评价与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界限。推动企业设立特级技师岗位,待遇对应正高级工程师职称执行。(联系科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电话:0631-5190816、5190962;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职业技能鉴定科,电话:0631-5190891)

(五)强化引才聚才政策,畅通优秀人才来威渠道。用人单位在市外设立的研发中心全职聘用的高层次人才,申报市级重点人才工程可享受市内同等待遇。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国人才申报相应人才项目。(联系科室: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一科,电话:0631-5282370;市科技局引智与外专科,电话:0631-5806046;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电话:0631-5190961)对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才,在省级以上开发区办理科技型企业登记注册时,允许使用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件作为身份证明,不再提交公证认证文件,与中国籍公民持居民身份证办理企业登记享受同等待遇。(联系科室:市市场监管局行政许可科,电话:0631-5897051)落实“博士后英才汇聚计划”,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设立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吸引招收更多优秀博士后人才来威创新创业。(联系科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电话:0631-5190961)贯彻落实“山东——名校人才直通车”制度,建立直通车引才服务队,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签订合作协议,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来威海创新创业。推进实施“惠才卡找人”,将优秀经营企业家人才、在省外入选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的威海籍高层次人才以及在省外入选国家级、省级及区域性中心城市重点人才工程并到威海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纳入“山东惠才卡”、“威海英才卡”服务范围。(联系科室: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市场服务科,电话:0631-5198150;市人才开发中心,电话:0631-5190505)

(六)推进教育培训行动,拓宽劳动者职业渠道推进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进程,开展新一轮职教集团备案,2021年,实现职业院校职教集团参与全覆盖;积极承担国家“学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X)”制度试点,提升“X”证书含金量,服务于本区域现代优势产业集群发展人才需求。将证书培训内容有机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改革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和评价模式。实现学历证书“1”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X”互通衔接,推进“三教”改革。(市教育局职业教育科,电话:0631-5819967;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电话:0631-5190816)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行“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紧扣产业转型升级和劳动者发展需要,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突出开展企业职工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金蓝领培训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持续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19-2021年),2019-2021年,每年培训3万人次以上。(联系科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培训指导中心,电话:0631-5863619)

三、健全兜底保障机制,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七)优化扶贫监测机制保障贫困群体向上流动机会畅通监测预警方式和渠道,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大数据监测平台,建立快速响应机制,重点群体分类施策,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确保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联系科室:市扶贫办督查考核组(信息统计组),电话:0631-5202595)

(八)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保障困难学生受教育机会深化义务教育学区(协作区)制建设,完善城乡结对帮扶机制,发挥优质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完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长效防控机制,实行动态监测,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实施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促进优质师资均衡配置。(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教师工作科,电话:0631-58197295818859;市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科,0631-5235759)

(九)加强社会援助救济,保障困难人员发展机会。建立完善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制度,支持各区市因地制宜开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或社会保险补贴。(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就业失业服务科,电话:0631-5190912)强化临时救助效能,充分利用县级临时救助储备金和镇(街)临时救助备用金,全面保障救助资金充足,对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困难群众根据实际情况在24小时内先行给予急难型临时救助。(联系科室: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电话:0631-5895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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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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