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责任规划师制度(试行)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公众参与、专家指导作用,助力解决城市病问题,提高我市国土空间规划和社区治理水平,建设有高度、有厚度、有温度的宜居宜业新家园,借鉴北京市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责任规划师制度(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责任规划师是指由市规委会组织选聘、管理,为责任片区范围内的规划建设治理提供专业指导和技术服务的独立第三方人员。责任规划师制度是城市存量更新时代社会发展和治理的工具和手段,部分一二线城市开展了责任规划师制度的试点探索,北京市是第一个在全市推行责任规划师制度的城市,在城市微改造、建设微景观等方面,取得了很好效果。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区一些地方出现了问题和短板,如缺乏便民、亲民的口袋公园,缺少温馨、有品位的微景观,部分公共开放空间品质不佳,部分公共服务设施不全,城市品位有待提升等等。因此,亟需建立一个能够深化公众参与、强化专业支持、沟通协调各方的制度机制,促进城市更新、保障规划落地、解决城市问题。

  《通知》的出台,将在我市主城区试行责任规划师制度,明确责任规划师工作要求、工作任务、运行机制和保障措施等,指导责任规划师有效开展工作,搭建一个有专业技术支撑的、能够上下沟通的有效机制,推动城市规划在街区层面落地,促进城市品质提升。

   二、起草依据

  该文件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中“坚持上下结合、社会协同,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发挥不同领域专家的作用。”的要求,和《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六条关于建立公众参与制度、充分征求专家和公众意见的规定,并参考北京市《北京市责任规划师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京规自发〔2019〕182号)、《北京市责任规划师工作指南(试行)》(规学文〔2020〕19号)《怀柔区责任规划师制度工作方案(试行)》(怀政办发〔2019〕31 号)等文件制定。

  三、起草过程

  《通知》起草中,多次召集专业人员研究讨论,征求了规划设计单位、市规划协会等专家意见。起草后,征求了各区政府(管委)和市财政局、住建局、城管局意见,根据各方建议修改完善,并完成会签。在网站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

  四、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包括四部分:

  (一)责任规划师的基本要求。一是提出了责任规划师的组织形式。采取“1+N”的形式,“1”即聘用1个责任规划师团队服务整个主城区,“N”即责任规划师团队分为若干小组,每个小组服务一个主城区镇街(园区)。二是提出了责任规划师的聘任要求,明确了服务范围、聘任条件、合同约定等。三是提出了工作时间要求,责任规划师小组应每月到责任片区服务至少1次,全年服务责任片区时间不少于30天。

  (二)责任规划师的工作任务。一是主要工作内容。主要围绕规划编制实施评估、公众参与沟通等方面开展工作,包括调研摸底、上传下达、技术咨询、规划评估、总结宣传。二是主要工作重点。提出了在历史街区、已建城区、新建城区等不同区域工作的侧重点。

  (三)责任规划师的运行机制。《通知》提出,建立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领导、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有关部门配合、区政府(管委)实施、镇街(园区)落地的全链条运行机制,确保责任规划师工作落到实处。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政府(管委)、镇街(园区)、责任规划师的主要工作进行了明确。

  (四)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资金保障、人才支撑、宣传引导等四方面提出保障要求,确保责任规划师制度实施落地。

  五、关于施行日期的说明 

  本制度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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