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信局、市属开发区经发局(部)、省黄三角农高区经发局:
为加强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发展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提升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能力,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平台申报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从事相关服务的资质或能力,运营一年以上。
2.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等。
3.服务团队健全。主要负责人要诚信、守法,具有开拓创新精神、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专职服务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从业人员中具有所从事本专业领域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不低于80%,且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的比例占80%以上。
4.运行机制良好,经营规范,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健全的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5.年服务中小企业50家以上,用户满意度在90%以上,在专业服务领域或区域内有一定的声誉和品牌影响力。
6.积极参加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服务活动,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专业服务机构等相关服务资源建立稳定、广泛的合作关系,具有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和服务辐射带动能力,集聚服务机构达到3家以上且签署合作协议。
由事业单位、社团法人主办,服务业绩突出、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平台,上述条件3可放宽至专职服务人员不少于3人;条件5可放宽至年服务中小企业30家以上。
(二)申报材料
1.东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其中,申请表《签订合作协议的单位》须附协议复印件(附件1);
2.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4.单位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清单(上一年度末)及学历、职称证明;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的证明材料(下载信用信息报告);
6.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证明复印件(房产证、租赁合同);
7.与合作服务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复印件;
8.开展相关服务的证明材料(通知、照片、总结等);
9.经国家、省、市相关部门、行业组织审定、确认的机构从业资格、资质等级证明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10.能够证明本机构服务能力的其他材料;
11.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声明。
(三)申报和认定程序
各县区工信局、开发区经发局、省黄三角农高区经发局负责组织辖区内市级平台的申报推荐工作,对申报单位的材料和相关情况进行审核,以正式文件将申报材料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县(区)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根据需要对申报单位进行现场考察。对拟认定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文予以认定并公布。
四、有关要求
请于5月12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表、申请报告和被推荐单位的申请材料等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同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yzxb@dy.shandong.cn。
联系人:杨洁 8332990
3.2022年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情况明细表.xlsx
东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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