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6号)的规定,现将区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同时调整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决策草案拟定工作,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适时将所承担的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
附件:1.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调整目录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一、事项名称:市中区新型综合垃圾处理中心建设项目(承办部门:区城管局)
二、事项名称:兴隆公园建设项目(承办部门: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三、事项名称:2021年市中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承办部门: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事项名称:2021年市中区旧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承办部门: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附件2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调整目录
一、事项名称:济南市市中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承办部门:区发展改革局)
市中政字〔2021〕19号关于公布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pdf
市中政字〔2021〕19号关于公布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doc
相关解读:《关于公布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调整目录的通知》政策解读
会议审议:区政府召开第84次常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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