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关于广安市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相关解读:广安市2018年度审计工作报告解读

广安市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8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员: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市审计局依法对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自去年7月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工作以来,我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准确把握新时代审计工作的政治属性和宏观管理部门职能新定位,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积极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审计工作的审议意见,聚焦推进高质量发展和打好“三大攻坚战”,狠抓审计理念更新,不断拓展审计广度深度,努力提升审计工作质效,在维护政令畅通、服务发展改革、促进民生改善、规范权力运行、推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审计结果表明,2018年,全市各地各部门按照市委“1234”工作思路,集中力量抓项目抓政策抓资金,加快构建“341”现代工业产业体系,大力实施城市提质和乡村振兴“两大工程”,着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改革开放,保障改善民生,较好完成了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广安取得新进展。

——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深化“放管服”和商事制度改革,市本级审批事项“最多跑一次”占比85.7%,市县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83%,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积极释放减税降费政策红利,取消(停征、减免)1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轻企业税费负担19.4亿元。出台25条措施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激发。

——财政保障能力增强。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53亿元,同比增长11.62%,其中税收收入实现13.38亿元、增长25.75%,税收收入占比达65.17%,同比提高7.3个百分点。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6.52亿元,同比增长1.29%,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重要民生支出得到优先保障。全市向上争取各类转移支付163.78亿元,同比增长3.87%。

——“三大攻坚战”成效明显。着力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对地方政府债务进行实时动态监控,统筹新增政府债券管理使用,清理化解政府隐性债务10.9亿元。全力保障脱贫攻坚,投入扶贫资金99亿元,实施重点扶贫项目119个,易地扶贫搬迁3349户、11005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筹集资金24.17亿元支持污染防治攻坚战,华蓥山区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累计完成投资85.27亿元,占估算总投资的59.26%。

——财政管理更加规范。预算绩效评价管理范围进一步扩大,开展预算绩效运行监控试点工作,市本级一级预算单位全部实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财政支持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市级2支政府投资基金签约14个项目、投资总额4.37亿元,市本级有19个项目纳入全省PPP项目库、投资总额达397亿元。

一、市级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按照《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有关要求,重点审计了2018年市财政局具体组织的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并对部分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开展了审计调查。市级决算草案反映,2018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74亿元、支出总量71.77亿元、结转资金2.23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底余额4.35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48.96亿元、支出43.4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6212万元、支出4570万元。从审计情况看,市财政局等部门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大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政管理和监督,市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收入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截至2018年底,有土地出让金1.66亿元、采矿权价款8.3万元尚未上缴国库;有4000万元财政借出款项未按期收回;有1.65亿元年初预算专项资金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达,其中1.26亿元在年末(11—12月)才下达到单位和具体项目。

(二)国有资产核算管理不到位。市级部门非经营性资产管理台账自2006年建立以来一直未更新,导致资产底数不清、使用情况不明、效益发挥不充分。抽查发现,由于监管不到位、账务核算不规范、资产信息更新不及时等原因,有18个部门(单位)资产账实不符、涉及金额3865.59万元。

(三)公务卡制度推进不力。2018年,市级部门使用公务卡报销费用仅占公务卡强制消费目录的38.82%,有39个市级部门(单位)和2个园区未使用公务卡结算,有63个市级部门(单位)存在部分支出未使用公务卡结算或未严格执行公务卡报销流程等问题。

(四)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一是资金闲置。截至2018年底,市级有1190.21万元就业创业补助资金闲置超过1年。二是骗取挪用。抽查10户企业(单位)发现,有2户企业虚构参训人员骗取职业培训补贴资金2.97万元,有1个单位将技能培训专项补贴资金25.42万元挪用于报销车辆燃油费、职工差旅费和发放绩效考核奖等。三是违规发放。抽查18个县级部门和乡镇发现,有1个部门超标准向就业困难人员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4.17万元、社会保险补贴8.24万元,违规向村干部支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3.44万元;有1个部门向不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在编职工、离岗人员发放就业创业补贴11.76万元;有5个乡镇向未在岗人员发放社会保险补贴47.37万元。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积极运用大数据审计方法,首次在1个年度内同步对市级预算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实现审计全覆盖。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编制不够完整准确。有57个部门(单位)未将上年结余资金1.64亿元编入年初预算;有51个部门(单位)决算数与财务账套数不一致,涉及金额9512.24万元;有25个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13个部门(单位)公务接待费的决算支出均直接按预算数编报。

(二)预算执行率不高的问题较为突出。有70个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率低于80%,其中,低于50%的14个,低于30%的6个。重点抽查23个部门(单位)发现,由于前期规划不合理、项目推进缓慢、预算未分年度安排等原因,有33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50%,1.32亿元资金结转或预算指标被收回。

此外还发现,有1个单位国有资产收益252.82万元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有1家国有企业违规将下属协会专项补助资金402万元用于日常经营管理支出等,有7个部门(单位)重复发放8名退休人员工资待遇、涉及金额6.11万元,有14个部门(单位)往来款1329.8万元长期未清理。

从审计情况看,上述问题有的反复出现,主要有两个方面原因:一是预算编制的基础工作不够扎实。相关部门(单位)预算意识不强,预算编制不够准确完整甚至脱离实际,由此带来资金混淆使用、结余沉淀、项目末期突击花钱等问题。预算编报出现基本支出“项目化”倾向,有的将基本支出作为项目支出编报,有的将预算资金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间自行调剂使用。二是预算执行约束刚性不够。一些预算安排没有明确考核制度和评价标准,对预算执行的动态监控不够有效,有的支出随意性较大。一些部门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重审计查出具体问题的整改,轻举一反三完善制度机制,导致类似问题反复出现。

三、推动打好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情况

(一)防范化解风险相关审计情况

1.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情况。总体看,全市政府性债务实行总额锁定、有序置换,存量持续化解,风险总体可控。2018年末,市级政府性债务余额68.84亿元,符合2018年度债务限额71.75亿元的要求;市级政府隐性债务余额154.04亿元,与2018年6月末锁定的164.94亿元相比减少10.9亿元。但审计发现,2018年,市级有2607万元债券资金使用不及时,其中有682万元闲置超过1年。

2.金融风险防控情况。对全市5家农商行(农信社)专项审计调查结果表明,相关农商行(农信社)存贷款余额持续增长,信贷资源配置有所优化。但仍有2家农商行直接或通过同业投资方式间接向限制(禁止)行业企业投放贷款9213万元,容易出现不良贷款、呆账、坏账风险。有3家农商行通过人为调整贷款五级分类形态等方式掩盖不良贷款3829.71万元,不良贷款风险未得到有效化解。有4家农商行(农信社)执行“贷款三查”制度不严格,贷款资金被骗取或违规发放,涉及金额1.44亿元;有1家农商行违规向核销类客户提供贷款300万元。全市5家农商行(农信社)各项贷款余额平均增速12.24%,但扶贫小额信贷增速反而为-15.28%;有1家农信社连续两年新增当地贷款低于新增可贷资金的70%,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力度不够。

(二)扶贫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厅统一安排,组织对广安区、前锋区、华蓥市3个“脱贫摘帽”县的教育、健康等5个扶贫专项进行了审计调查,抽查16个乡镇、47个村、51个项目。结果表明,相关地方持续加大投入力度,扶贫专项实施情况总体较好。但审计也发现:部分扶贫项目推进缓慢或实施不规范,有1个教育“薄改”项目未按时开工,有1个教师周转房工程项目交付近2年仍不能入住使用,有25个文化扶贫项目直接指定施工单位。一些地方执行扶贫政策不严格,有23名不符合条件的对象被评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有68名不符合条件的对象违规享受易地扶贫搬迁补助86.52万元,有69户未拆旧复垦户违规享受复垦费56万元。个别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有1个单位教育扶贫项目资金2698万元闲置1年以上。

(三)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相关审计情况

重点组织开展了6个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并在其他审计项目中密切关注污染防治情况。结果表明,各地加大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力度,一些环保突出问题正有序解决,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但仍发现:部分工程项目未办理环评等相关手续,有5个省重点项目、3个污水处理厂(站)未取得环保水保批复即开工建设,有53个畜禽养殖场未办理营业执照、环评手续即投入运营,有1个省重点项目的4个子项目未通过环评验收即交付使用。污水直排现象较为普遍,有1个乡镇辖区内的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场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渠江,有2个乡镇的3个单位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流、水库,有3个乡镇辖区内的养殖场存在粪污外溢、直排农田的问题。一些地方环保监管不到位,有1个乡镇采砂场采砂许可证已于2013年5月过期,截至2018年6月底仍在经营;有1个乡镇煤炭堆码场2012—2018年一直违规占用河道1200平方米。此外,审计还发现一些乡镇河长制工作落实不到位、污水处理厂运营能力较差、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不到位等问题。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对各地各部门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情况持续开展了跟踪审计,共抽查407个单位、237个项目,推动收回、调整违规使用的财政资金516.41万元,促进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发挥效益882.45万元、清退违规收费281.56万元、清理拖欠民营和中小企业账款1.08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方面。有3个单位违规收取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工本费、委托性卫生检测费等费用,涉及金额52.98万元。抽查13家小微企业发现,有2家企业对国家减税降费政策不了解,有1家符合政策的企业未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二)“放管服”改革方面。有4个部门18项行政权力、187项公共服务事项未按要求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统一办理。有3个部门执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减负政策不到位,违规向申请人转嫁前置服务费用。

(三)清理拖欠民营和中小企业账款方面。有6个单位少报拖欠民营和中小企业账款,涉及金额4637.56万元。有9个单位(企业)收取的涉企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未及时退还,涉及金额1544.25万元。有2个单位自立名目违规收取涉企保证金,涉及金额31.38万元。

(四)重大建设项目推进方面。由于拆迁进度滞后、要素保障不力等原因,有5个省重点项目未实现计划投资目标。如广深产业园示范基地(一期)项目截至2018年11月底应完成投资额2.5亿元,实际完成1.83亿元。

(五)“稳就业”政策措施执行方面。一是就业技能培训效果不佳。如有3个项目实际培训时间未达到规定要求。二是执行民工工资保证金政策不严格。通过开展2个省重点项目专项绩效审计调查发现,有13个子项目未按规定在合同中约定收取民工工资保证金,涉及金额9851.53万元。

五、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一)乡村振兴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组织对6区市县乡村振兴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审计情况表明,6区市县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推进各项任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开局良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1.土地承包经营确权颁证工作未按要求完成。由于确权信息不准确、农户外出等原因,6区市县均未按规定于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土地承包经营确权颁证工作。

2.土地流转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6区市县均未按规定建立土地流转风险防控机制。抽查47个乡镇的496个土地流转项目发现,均存在超土地承包剩余期限流转的问题,最长超期限55年。抽查9个乡镇的22个30亩以上土地流转项目发现,均未按规定实行县乡分级审查制度。

3.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未实体运行或违规操作。6区市县均未按规定建立农民合作社联动协作机制,普遍存在“有名无实”的“空壳”农民专业合作社,有1个县的“空壳社”占比高达39%。抽查1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发现,有2个存在采取虚报面积、重复申报等方式骗取财政奖补资金或篡改资料骗取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等问题。

(二)殡葬服务改革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根据审计厅统一安排,对全市2016—2018年殡葬服务有关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从审计情况看,市级相关部门和6区市县政府围绕保障群众基本丧葬权益,制定出台惠民殡葬制度措施,有序推进殡葬改革,但全市火化率低,在全省排名靠后。审计发现还存在以下问题:

1.殡葬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2个区县制定的殡葬惠民政策违反相关规定,对已免除的基本殡葬服务项目收取费用。6区市县殡葬服务机构均按固定标准与民政部门包干结算免除的基本殡葬服务费,但抽查1个殡仪馆21宗档案发现,大多数群众只享受到部分免除项目服务,实际享受的财政补助仅为应享受的15%,殡葬惠民政策未真正全部惠民。

2.殡葬行业监管亟待加强。由于利益驱动、日常监管不到位等原因,有5个非法殡葬服务站点违法经营,有3个宗教场所违规销售骨灰寄存格位近万个(最高售价达6.58万元/个),全市13个殡葬服务机构有5个存在无依据或超标准收取殡葬服务费的问题。

3.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滞后。财政投入不足,截至2018年底,全市殡葬服务机构建设总投资中,财政投入仅占2.19%。公办公营殡葬服务机构少,全市投入使用的12个殡葬服务机构仅有3个为公办公营性质。农村公益性墓地严重不足,目前全市仅建有农村公益性墓地2个,远远不能满足社会需求。

六、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积极推进投资审计“三个转变”,持续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的审计监督,对49个省市重点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对2个省重点项目开展了专项绩效审计调查,对36个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了竣工决(结)算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用地政策执行不严格。由于土地利用规划调整、执行环保水保政策不严格等原因,全市有6个省重点项目存在土地未批先用、批而未征的问题,涉及土地3717.08亩。

(二)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和合同管理。有5个项目勘察设计未按规定公开招标,涉及合同金额1081万元。有2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涉及金额1121.05万元。有9个项目未按规定签订合同,其中有1个项目在中标通知书发出135天后才签订施工合同。

(三)建设主管部门和参建单位履职不到位。工程变更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涉及4个项目、4103.49万元。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存在超进度拨付工程款、挪用项目资金、违规支付拆迁补偿款等问题,涉及6个项目、719.35万元。

(四)高估冒算工程造价问题依然突出。施工单位采取多计工程量、高套定额、重复取费等方式虚增工程造价。送审的36个竣工决(结)算审计项目共审减造价1.56亿元、综合审减率12.65%。

七、国有企事业单位审计情况

持续加强国有企事业单位审计监督,主要审计了广安交投集团、市保安公司和市人民医院,对市第一幼儿园、实验幼儿园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结果表明,2家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总体实现保值增值,市人民医院事业发展快速推进,2所公办幼儿园保教质量和公益普惠性有所提升。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决策和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市保安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未按规定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决策及监督机制缺失,重大决策直接由总经理签批决定或召开办公会确定,决策风险较大。

(二)物资采购未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市保安公司购买小轿车、车载远程监控系统等大宗货物,未按规定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市人民医院违反政府采购规定购买高值耗材,涉及金额1856.21万元。

(三)执行国家收费和税收政策不严格。市人民医院未严格执行医疗服务收费政策,违规收取检验费、空调费等费用125.51万元。2所公办幼儿园均存在违规预收保教费的问题,涉及金额632.23万元。广安交投集团及部分下属公司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204.58万元。市保安公司应缴未缴企业所得税370.57万元。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依然存在。市保安公司违规公款报销旅游费用15.99万元,自立名目向管理人员及家属发放节日慰问金27.4万元。

(五)内部审计机构作用发挥不好。市保安公司未依法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未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广安交投集团、市人民医院对内部审计工作重视不够,未按规定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分管内部审计工作,未切实开展内部审计监督。市人民医院还违规安排内部审计机构直接参与财务管理、设备采购等工作。由于内部审计监督缺失,单位的重大经济活动、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明显问题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以致一些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没有及时得到制止和纠正。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秉持监督与服务并重,在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个性问题的同时,着力加强共性问题的系统研究,积极从维护财经纪律、促进系统治理、规范权力运行等方面提出审计建议,得到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审计厅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25篇,促进相关地方、部门建立完善规章制度79项。如,我们组织撰写的《关于直接指定市属国有企业与招标方式实施的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价的比对分析》,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了有益参考;通过开展2所公办幼儿园专项审计调查,提出审计建议得到市政府采纳,目前相关部门正在组织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同时,我们组织实施的广安日报社原总编辑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因推动行业系统共性问题治理成效显著被评为全国表彰项目和全省优秀项目。

八、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上述各项审计中,发现并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46起,涉及金额3.87亿元,涉及公职人员42人,已有22人受到处理,其中5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17人受到诫勉处理,其余正在调查处理之中。移送的问题线索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一)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易发多发。共发现此类问题线索18起,主要是一些基层干部在资金管理、物资发放等环节,利用审核审批、数据录入等工作便利进行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随着今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的深入推进,大量民生资金项目密集下达,基层监管将继续面临严峻挑战。

(二)政府投资建设领域问题仍较突出。共发现此类问题线索15起,涉及金额7894.89万元,主要集中在征地拆迁、工程招投标和质量管控等环节,多为一些工程项目未按规定招投标、串标围标或违法转包,一些建设单位和征地拆迁经办机构相关人员失职渎职,导致工程项目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造成财政资金重大损失。

(三)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中滥用职权违规操作等问题不容忽视。共发现此类问题线索4起,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等1334.04万元。主要是高价并购固定资产、违规对外出借资金、违规发放奖金补贴等,反映出国有企事业单位执行相关制度不到位,相关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不充分,行权制约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

(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环保问题需持续关注。共发现此类问题线索6起,大多发生在土地资源利用、生态保护、污染排放、环保项目建设等领域。一些地方、企业和个人为追求眼前经济利益,有的侵占国有土地实施“双违”建设,有的废污处理不彻底或直排,有的在环保工程建设中偷工减料引发地质隐患,危害生态环境和群众安全。

九、审计建议

(一)持续深化改革创新,着力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巩固扩大“放管服”改革成效。严格落实减税降费相关政策措施,提高项目审批时效和政务服务水平,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二是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推动化解过剩产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不断夯实实体经济,努力提高产业层次。三是高质量推进项目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建设资金和用地保障等突出问题和困难,加快推进落地项目建设。同时,压实业主单位和参建单位主体责任,持续强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全方位监管,促进政府投资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二)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精准施策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切实加强政府债务管控。严格控制隐性债务增量,坚决遏制违规举债、变相举债行为;强化金融领域风险防范,加强金融机构监管,提升信贷资产质量。二是精准发力推进脱贫攻坚。因地制宜做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衔接,加强跨部门涉贫信息整合共享,增强扶贫政策措施落实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绩效。三是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扎实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问题整改工作,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大力整治“散乱污”企业,持续强化源头治理,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三)切实规范财政管理,推动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一是严格预算管理。强化政策对编制支出预算的指导和约束,进一步提高支出预算编制质量和预算执行规范化水平。二是优化支出结构。压减不必要的行政开支,盘活各类沉淀资金资产,加大对扶贫、生态、民生、交通等重点领域和重点产业的投入力度。三是规范财务管理。加强经常性财政监督检查,对公务卡使用、大额现金支付等行为进行重点监控。建立健全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切实开展内部审计监督。严肃查处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滥发奖金补贴、公款购买名贵土特产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本报告反映的主要问题,其具体情况和责任单位已以附表方式印送各位委员。审计指出问题后,各相关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制定措施积极整改。目前,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初步得到了整改,促进增收节支和避免经济损失2.45亿元。下一步,市审计局将认真督促整改,市政府将在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市级预算管理和财政收支持续规范,审计工作也在服务全面从严治党和服务政府治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更加自觉地接受市人大的指导监督,主动作为尽责担当,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