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周村英才计划”暨首届“智汇金周·创赢未来”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党委党建办、各街道工委党建办,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人事部,淄博大学城发展中心综合部,各镇、街道经发办,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产业发展促进部,淄博大学城发展中心科技创新部,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加快推进我区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引进培育,按照《周村英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周办发〔2019〕5号)规定,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周发〔2018〕36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周村英才计划”暨首届“智汇金周·创赢未来”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推荐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领域

        结合全区“333”产业发展规划布局,重点支持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高端智能装备、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

        (二)申报主体

        1.创新类人才:工商、税务登记在周村行政区划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科研机构,不受理个人申报。

        2.创业类人才:周村行政区划内,符合申报条件的科技型创业企业和个人。

        (三)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引进且支持期满的国家重点人才工程、泰山系列人才、“淄博英才计划”等人选均可申报。从我区申报入选国家重点人才工程、泰山系列人才、“淄博英才计划”等人选不得申报,其他区级以上人才工程且支持期满的人选均可申报。具体由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四)每个申报单位至多申报1人,每人申报1个类别。

        (五)为进一步加大海外人才引进力度,鼓励各企业引进海外人才,对引进的海外人才申报“周村英才计划”不占申报名额,每个企业最多推荐1人。

        (六)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周发〔2018〕36号)有关要求,“周村英才计划”政策覆盖到全区区域内所有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科技创新类人选条件

        1.人选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人具有丰富的技术研发经历,能够在一线潜心研究,一般应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拥有能够显著促进企业创新发展、技术升级的产权清晰的核心技术成果(至少拥有一项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动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软件著作权等),所带领的团队专业结构和职责分工合理,研究方向和目标明确,具备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3)申报人具有较强的研发组织管理能力,近5年来主持过区级以上产业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或领衔高层次产业创新团队,或为市级以上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主要技术负责人。

        (4)申报人要以申报项目所在企业申报,且申报项目要与企业主营业务范围相一致。

        (5)申报人选属兼职引进的,须由人选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函,且已与申报单位签订正式合规的合作协议,承诺入选后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3个月。申报人选属全职引进的,须已与申报单位签订4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且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至少9个月以上。

        2.申报企业条件

        (1)在周村区注册,依法经营,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等条件,企业2020年度产值或营业额不低于2000万元或已获得不少于500万元的社会金融投资。

        (2)企业须建有独立的研发机构,2020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原则上不少于年度销售额的3%。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应按统计要求,有效填报2020年度《企业研发项目情况》、《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

        (3)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一项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动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软件著作权等),具有优势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

        (二)创业类人选条件

        1.创业企业类条件

        (1)人选须具备以下条件

        在周村区行政区划内已创办企业且企业运营状况良好,无违反经营等不良记录;为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最大股东,股权比例不低于总股份的30%(需提供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第三方审计股权证明材料);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海内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专业领域,或曾在知名企业担任相应职务,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引领相关产业发展,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并能够进行产业化生产。

        1.人选创办的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

        企业成立时间一般为1至5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若企业成立时间不满1年,须提供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企业实际到位资金不低于100万元,或2020年度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00万元;拥有目标一致、结构合理、合作紧密的创业项目,项目计划书完备,商业模式清晰,市场发展前景较好。

        2.创业项目类人选条件

        人选为创业项目负责人,之前在周村区未注册过企业;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海内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专业领域,或曾在知名企业担任相应职务,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具备相应服务能力,引领相关产业发展,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并能够进行产业化生产;具有较强的创业愿望,项目创业计划书完备,商业模式清晰,市场发展前景较好。大赛入围后1年内在我区注册成立公司,为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最大股东,股权比例不低于总股份的30%(需提供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第三方审计股权证明材料),须提供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企业实际到位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申报书。创新类人才填写《周村英才计划科技创新类人才申报书》(附件1),创业类人才填写《周村英才计划科技创业人才申报书》(附件2)。

        2.附件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科技创新人才申报书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2)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协议复印件;(4)以往工作经历、资历的证明材料,主要学术及社会兼职证明;(5)享受人才工程资助情况证明材料;(6)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表彰奖励、产品证书)证明材料;(7)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课题证明材料;(8)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科技创新平台)、承担科技项目证明材料;(9)经审计的近两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证明;(10)研发项目经费来源证明材料(银行贷款证明、存款证明、投资协议、政府文件等);(11)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科技创业类人才申报书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2)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3)以往工作经历、资历的证明材料;(4)享受人才工程资助情况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表彰奖励证书、产品证书)证明材料;(6)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课题证明材料;(7)创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股权构成材料、会(审)计事务所的验资证明等);(8)公司章程复印件;(9)经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10)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3.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区委组织部、区科技局负责申报材料的初审。

        (二)报送要求

        1.申报企业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申报信息填写完整,附件及证明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申报单位,一经查实,取消该单位三年内申报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2.申报书及有关材料由申报单位按属地向镇办提报,镇办汇总后报区科技局。创业项目类推荐人选也可由推荐单位直接报区科技局。

        3.申报材料一式5份,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复印材料必须字迹清晰),按照封面、目录(含附件目录)及页码、申报书、相关附件的顺序装订成册。

        4.请各镇办、周村经济开发区积极筛选符合条件的申报人选,统一将申报材料和申报情况汇总表审核盖章后,于4月20日前报送至区科技局,同时提报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版(word格式)。

        5.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区科技局,电话:6195292,邮箱:zcqkjj@zb.shandong.cn。


附件:附件1:周村英才计划科技创新人才申报书.doc
           附件2:周村英才计划科技创业人才申报书.doc
           附件3:周村英才计划科技创新类申报人选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4:周村英才计划科技创业类申报人选信息汇总表.docx

中共周村区委组织部           周村区科学技术局

 周村区财政局                      

  1.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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