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负责同志解读《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


1月26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山东省医保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山东省药监局负责同志解读《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省财政厅副厅长陈东辉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问:《实施意见》中提出“要建立稳健可持续的筹资运行机制”,请问在推动全省医疗保障制度平稳运行方面财政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感谢您的提问。长期以来,各级财政部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把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任务,强化财政保障责任,多方筹集资金,从供给侧和需求侧两端发力,全力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资金投入持续加力,促进医疗卫生服务供需平衡。“十三五”期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在卫生健康方面投入达到4462亿元,是“十二五”时期的1.7倍,年均增长8.3%,其中2020年投入1045亿元,比上年增长14.6%。一是持续加大医疗保障投入。严格落实城乡居民参保补助政策,做大基金“蓄水池”,稳步提高基本医保待遇水平。2020年各级财政落实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415亿元,将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50元,是2015年的1.4倍,年均增长7.7%,政府补助占总筹资的比重达到66%,成为居民医保基金的重要资金来源。同时,投入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3.3亿元,资助困难群众参保,有效保障了低保、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权利,加大住院、门诊救助力度,极大减轻了困难群众就医负担。二是完善医疗卫生投入机制。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落实公立医院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等补助资金424亿元。通过支持深化公立医院改革,落实取消药品、医药耗材加成等政府补助政策,破除“以药补医”,抑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通过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渠道补偿机制,巩固基本药物制度,支持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连续8年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达到人均74元,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各级财政将医保管理服务相关经费纳入预算,大力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有效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效能。

另一方面,资金管理提质增效,医保基金使用高效规范。一是加强预算约束。科学编制医保基金收支预算,建立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信息系统,以收支管理、账务处理、统计分析为重点,全方位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对超预算支出等情况及时进行预警。二是强化绩效监控。连续多年开展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对制度落实有力、资金使用规范、基金运行平稳的市,在结算财政补助资金时予以适当奖励。三是严格监督管理。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比对、清理重复参保人员,追回重复补助资金。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全省医保定点药店“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支持打击欺诈骗保,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

下一步,省财政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聚焦医保基金管理,加强精算研究,建立政府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正常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适度提升待遇保障水平;聚焦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增强政策合力,创新完善财政投入方式,持续推进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继续支持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运用大数据手段提升综合管理能力,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健全完善医保基金监管机制,为深化全省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积极贡献财政力量。

谢谢!

来源:山东省财政厅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