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文件: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近日,中共巴中市委办公室、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9〕49号)精神,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系列决策部署,引领民营企业改革发展、转型升级,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创造活力,促进我市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制定该《实施意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竞争,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确保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遵循市场规律,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注重采用市场化手段,通过市场竞争实现企业优胜劣汰和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市场秩序规范。
支持改革创新,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加强法治保障,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推动民营企业筑牢守法合规经营底线。
三、主要内容
(一)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主要涉及进一步放开民营企业市场准入,实施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制度,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以及破除招投标隐性壁垒。比如:持续开展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巩固治理成效。
(二)完善精准有效的政策环境。主要涉及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强化金融支持民营经济保障措施,健全民营企业融资增信支持体系,建立清理和防止拖欠账款长效机制等。在强化金融支持民营经济保障措施方面,我市提出自己的措施,比如:扎实开展民营企业“金融顾问”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应急转贷基金作用等。
(三)健全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主要涉及健全执法司法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机制,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两个方面内容。
(四)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改革创新。主要涉及引导民营企业深化改革,支持民营企业加强创新,鼓励民营企业培育壮大,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重大发展战略。在鼓励民营企业培育壮大方面,提出我市要结合《四川民营企业雁阵培育五年行动计划(2020-2024年)》,围绕“四大特色农业”“四大新型工业”“四大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筛选确定一批有特色、有基础、前景广、潜力大的民营企业作为培育对象,推动发展壮大。对我市首次入选“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或“四川民营企业100强”的民营企业(集团),对需要支持的奖补,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专题研究解决。
(五)促进民营企业规范健康发展。主要涉及引导民营企业聚精会神办实业,推动民营企业守法合规经营,推动民营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引导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等内容。比如:要积极发挥民营企业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对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并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具有突出贡献的民营企业,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优惠政策扶持。
(六)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主要涉及建立规范化机制化政企沟通渠道,完善涉企政策制定和执行机制,创新民营企业服务模式,建立政府诚信履约机制等方面。明确提出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与民营企业签订的各类合同,不得以换届、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协议。
(七)组织保障。主要涉及建立健全民营企业党建工作机制、完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机制、健全舆论引导和示范引领工作机制等方面。明确聚焦“应建必建、应建尽建”目标,消除民营企业党组织覆盖“空白点”,努力提升民营企业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质量;要加强舆论引导,强化对优秀民营企业(家)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的宣传报道,营造尊重、保护、支持民营经济的浓厚氛围。
四、贯彻落实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各级民营办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综合协调作用,督促各责任单位认真履职尽责,在具体工作中抓好执行落实。下一步,市民营办将与各地各部门密切配合,将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和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及时汇总报送市委、市政府,共同推动《实施意见》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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