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济南市商务局、财政局《关于组织全市促进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请辖区相关单位按照《济南市促进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办法》有关规定,将符合文件要求的申请材料(含电子版,U盘现场拷贝)一式四份,提交到高新区管委会A座722-1室。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7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周向向
联系电话:88871341
附件1:附件1:关于组织全市促进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济商务字〔2022〕103号).pdf
附件2:附件2:关于印发《济南市促进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办法》的通知(济商务字〔2018〕71 号).pdf
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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