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济南市促进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济南市商务局、财政局《关于组织全市促进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请辖区相关单位按照《济南市促进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办法》有关规定,将符合文件要求的申请材料(含电子版,U盘现场拷贝)一式四份,提交到高新区管委会A座722-1室。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7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周向向

联系电话:88871341

附件1:附件1:关于组织全市促进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济商务字〔2022〕103号).pdf

附件2:附件2:关于印发《济南市促进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办法》的通知(济商务字〔2018〕71 号).pdf

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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