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烟台市规范适用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分局,高新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昆嵛山保护区应急管理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烟台市规范适用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印发《烟台市规范适用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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