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放管服”改革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川办发〔2019〕29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推进“放管服”改革2019年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部署,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聚焦企业群众关切,着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要大胆改革创新,探索推出切实管用的改革举措,努力形成更多的“放管服”改革四川经验;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实施主体、实施时间、实施要求,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5月5日
四川省推进“放管服”改革2019年工作要点
为持续推进全省“放管服”改革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结合四川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要点。
一、聚焦企业关切,打造中西部国际化营商环境高地
(一)扎实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紧紧围绕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重点突出当前营商环境短板,持续在企业关切的主要着眼点上发力,加快建设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努力将四川打造成为名列全国前茅的中西部国际化营商环境高地。支持成都市建设国际化营商环境标杆城市。开展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调研工作。(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排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建立营商环境评价机制。抓紧建立符合国际规则、具有四川特色的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和评价机制。开展全省各市(州)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建立营商环境通报制度,最大限度激发全省上下工作活力。(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办公厅)
(三)进一步减少社会资本市场准入限制。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确保“非禁即入”普遍落实。组织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消除在招投标过程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
(四)持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加强四川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打造“一站式”跨境贸易服务平台。进一步压缩货物整体通关时间,降低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在航空口岸全面推动7×24小时通关保障,切实提升口岸服务水平。(责任单位:省政府口岸物流办、成都海关、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四川省税务局)
(五)清理规范审批中介服务。清理公布保留的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依法整治“红顶中介”,督促取消、降低相关单位中介服务收费。(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六)持续推进减税降费减负。认真落实国家普惠性和结构性减税政策,提升纳税服务便利化水平。继续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快收费清单“一张网”建设。继续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清理整顿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责任单位:四川省税务局、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民政厅)
(七)加快水电气、银行等公用事业领域改革。进一步优化企业用水、用电、用气报装办理流程,大幅压缩办理时限,取消申请费、手续费等收费,引入社会评价,及时督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部署,做好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相关工作。(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四川能源监管办、人行成都分行)
(八)持续推进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一网三平台”建设,提高上传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据的质量,实现省本级公共资源交易CA数字证书兼容互认以及房建、市政、交通、水利项目“无纸化”招投标。(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省国资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
(九)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启动四川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二期)建设,加快推行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领域使用信用承诺或信用报告,建立健全全省统一的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制度。开展四川省民营企业“诚信百千工程”评选活动。探索建立城市政务诚信状况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人行成都分行)
二、精简行政审批,释放更大活力和动力
(十)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以及国家行政权力事项调整情况,动态调整全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同步调整省本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指导市县开展动态调整工作。〔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一)动态调整公共服务事项。动态调整全省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指导市县开展动态调整工作,按照“应上尽上”原则推动目录内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全省一体化平台规范办理。〔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二)清理整改变相审批和许可。开展变相审批和许可自查整改工作,重点规范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消除审批和许可“灰色地带”。(责任单位: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暨政务公开协调办)
(十三)全面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总结成都市试点经验,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行区域评估、联合评审、并联审批,将审批时间压减至120个工作日内。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试行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制度。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加快推行项目审批管理服务“一网通办”“一码贯通”。(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
(十四)加强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按照“一网通办”要求,持续深化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做好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深度对接融合,强化电子印章、电子证照、数据共享等基础支撑。2019年年底前,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责任单位: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省政府办公厅)
(十五)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巩固证明事项清理成果,及时公布证明事项取消和保留清单,实行清单之外无证明。根据国家要求,积极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责任单位:司法厅)
(十六)加强材料共享复用。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推动证照、办事材料、数据资源共享互认,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实行“一表申请”,将企业和个人基本信息材料一次收齐、后续反复使用。2019年年底前,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所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责任单位: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三、激励创业创新,推进新旧动能接续转换
(十七)改进科研管理方式。制定我省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实施意见和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实施方案,优化科研项目评审管理机制,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方式,完善科研机构评估制度。开展科技人员减负行动。(责任单位:科技厅、教育厅、财政厅)
(十八)加强对新兴产业的包容审慎监管。引导共享经济健康良性发展,推动政府部门加大对共享经济产品和服务的购买力度,围绕医疗健康共享、空间共享、产能共享等方向,再打造2—3个共享经济典型案例。(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十九)着力破解创业创新融资难题。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财政出资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设立就业创业基金,支持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创业创新。(责任单位: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二十)深化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做好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管理信息化系统数据对接,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制定我省社会组织承接高级职称评定工作有关文件,逐步向具备评审条件的社会组织下放职称评审权。(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民政厅、省科协)
(二十一)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力度。加快推进“互联网+”知识产权维权保护,探索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方式,强化网络游戏、网络小说等重点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维权保护。加快中国(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四川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和维权援助平台,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
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维护市场公平和秩序
(二十二)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完善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健全市场监管、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等部门(单位)的数据共享机制,确保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进一步优化流程、压缩时间。(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四川省税务局)
(二十三)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在中国(四川)自贸试验区探索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对全省“多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事项实行动态管理,条件成熟一批,纳入整合一批。(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二十四)深入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按照国家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改革的部署,进一步压减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种类。规范和完善现行产品认证制度,试点实施法规式目录管理。(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二十五)加快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进一步拓展企业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压减办理时间。改革和完善企业注销制度,建立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实行企业注销“一网”服务。(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成都海关、四川省税务局)
(二十六)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建设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府办公厅)
(二十七)加快实施“互联网+监管”。梳理形成“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建设“互联网+监管”系统,与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为各地各部门(单位)协同监管、重点监管、风险预警提供大数据支撑,逐步推动实现精准监管和智慧监管。(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五、改善社会服务,提供便捷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
(二十八)开展各市(州)政务服务对标行动。学习推广自贸试验区优化政务服务试点经验。强化对政府窗口服务的监督,提升市、县、乡三级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强化窗口工作人员培训,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建立政务服务满意度调查机制和“好差评”制度,并纳入绩效考核。(责任单位: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省政府办公厅)
(二十九)优化整合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完善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集中服务模式,除因安全等特殊原因或对场地有特殊要求外,政务服务事项进入综合性实体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原则上不再保留各部门(单位)单独设立的服务大厅。(责任单位: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三十)简化优化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和手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聚焦不动产登记、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建设工程、民生事务等办理量大、企业和群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整合设置综合受理窗口,实行“一窗受理、分类审批、统一出件”工作模式。2019年年底前,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责任单位: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管局)
(三十一)调动市场力量增加公共服务供给。制定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工作实施办法,持续优化社会办医发展环境。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互联网+教育”等新模式发展,组织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进一步扩大远程医疗、远程教育在边远地区的覆盖面。(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教育厅)
信息转自: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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