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财建〔2019〕11号
自 贡 市 财 政 局
自 贡 市 农 牧 业 局
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 贡 市 粮 食 局
关于转发《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关于印发的通知》的通知
自流井区、贡井区、大安区、沿滩区财政局、农业、发展改革、粮食主管部门:
经研究,现将《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川财建〔2018〕2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四川省2018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川财建〔2018〕2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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