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财采〔2016〕8号
自贡市财政局 自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自贡市中心支行关于转发《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国人民银行荣县、富顺县支行,各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各采购代理机构、相关金融机构:
为进一步落实支持采购中小微企业产品的政策措施,推进中小微实体经济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保持我市经济总体平稳增长,现将《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川财采〔2016〕35号)转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在采购工作中予以贯彻、落实。
自贡市财政局 自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自贡市中心支行
201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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