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试 行)
按照《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府办发〔2016〕78号)要求,为进一步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切实规范我市人防执法行为。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模式,是指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时,采取随机方式抽取被检查对象,采取随机方式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检查结果。
第二条 “双随机”抽查工作的实施原则是:统筹安排、综合实施,谁检查、谁反馈,依法、规范、公开。
统筹安排、综合实施,是指根据全办年度工作计划,进行综合安排,开展综合执法检查。
谁检查、谁反馈,是指具体实施检查的各综合检查小组或者各科(中心)负责向被检查对象反馈各自实施的检查结果。
依法、规范、公开,是指检查清单、检查计划、抽取结果、实施过程、检查结果等检查工作全过程应当依法、规范、公开。
第三条 各科(中心)应当于每年3月初,确定本科(中心)年度检查安排,年度检查安排需经分管领导审定同意后报法规宣教科。法规宣教科汇总各科(中心)年度检查安排后,制定全办两随机年度检查计划并报经办党组同意后组织实施。
第四条 各科(中心)根据《内江市人防办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年度检查安排,应当明确检查的具体流程、内容、比例和时间段。
法规宣教科结合各科室(中心)年度安排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应当包括被检查对象的范围、对执法检查人员的要求、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实施检查的时间等。制定年度检查计划,要保证必要的被检查对象覆盖面,保证必要的监管力度,同时防止过度检查。对于守信企业,在抽取时可予以不抽查或降低抽查次数。
第五条 各综合执法检查小组应当在对单个被检查对象的检查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报告。检查报告应当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情况、对被检查人评价,以及处理意见和建议等内容。
综合实施检查的,从最后一项检查结果完成时,开始计算检查报告的完成时间。
第六条 各综合执法检查小组应当在检查报告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被检查对象反馈检查结果。
第七条 反馈检查结果,可以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送达方式。
执法检查人员应当自反馈结果送达被检查对象后1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报告与反馈情况录入“双随机”监管平台。
第八条 被检查对象在收到书面反馈的检查结果后10个工作日内,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的形式对综合执法检查小组及执法检查人员的意见建议。
第九条 各综合执法检查小组开展“双随机”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遵守工作纪律,依法行政、廉洁执法。
第十条 各综合执法检查小组不依照本《实施细则》开展“双随机”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第十一条 法规宣教科要加强考核监督,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纳入办年度目标考核范畴。
第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内江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7年3月9日
相关附件:
相关链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