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府发〔2018〕2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8〕42号)要求,切实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加快建设“全省最优、全国一流”政务服务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最大程度利企便民为出发点,以提升政务服务效率,打造“全省最优、全国一流”政务服务环境为目标,切实解决当前“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中存在的建设管理分散、办事系统繁杂、事项标准不一、数据共享不畅、业务协同不足等堵点、难点、痛点问题,确保到2018年底前,“一网通办”能力显著增强,“最多跑一次”改革初见成效;到2019年底前,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实现“一网通办”和“最多跑一次”,热点高频事项实现“掌上办”;到2020年底前,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大数据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政务服务质量与实效大幅提升,为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治理现代化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规范政务服务事项。
1.建立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认真做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的各类服务事项认领、增减、调整、更新工作,确保市、县、乡三级政务服务事项一库汇聚、应上尽上,村级政务服务事项能上尽上。(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牵头,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负责,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2.规范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在全省政务服务事项“三级四同”“六统一”的基础上,做到主项名称、子项名称、适用依据、办理时限、申请材料、申请表单、办事流程和业务流程“八统一”,实现“无差别办理”。(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牵头,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二)优化政务服务流程。
3.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在线办理。按照“一网通办”要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制证、公开、收费、咨询等环节全流程在线办理,实现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流转。除有特殊保密要求外,各地各部门原则上不得新建政务服务业务办理系统;凡是能在四川政务服务网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必须到现场办理。2018年底前,市、区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0%;2019年底前,市、区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牵头,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4.精简办事材料、缩短办理时限。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开展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在线预审和在线审核,推动证照、办事材料、数据资源共享互认,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办事材料一律取消;凡是企业和群众提交过且能够复用的办事材料不得要求重复提交;凡是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各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能够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所提供的材料,2018年底前减少30%以上,2019年底前减少60%以上。(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牵头,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5.完善“一窗受理、分类审批、统一出件”工作模式。优化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窗受理和智能表单功能,聚焦不动产登记、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工程建设、民生事务等办理量大、企业和群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原来分设在各个部门的服务窗口整合到政务服务大厅的综合受理窗口,集成多证合一、多图联审、多规合一、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并联审批、多级联办等服务功能,推动实现更多事项一窗进出、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次办成。2018年底前,完成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其中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商事登记、不动产交易登记、医保社保、公安服务等领域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一窗受理”;2019年底前,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受理”。(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牵头,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6.以社会公众需求为导向推动跨层级、跨部门并联审批。围绕企业群众办好“一件事”,聚焦不动产登记、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建设工程、民生事务等办理量大、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将涉及跨层级多部门的事项归并整合、优化改造,建立一体化的办事规范和办理流程,打通层级间、部门间办事环节,形成跨层级、跨部门协同联办机制,实现“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2018年底前,市、区县两级3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2019年底前,市、区县两级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牵头,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三)融合线上线下服务。
7.实现线上线下“一套服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线上线下办事编码,归集、关联与企业和群众相关的电子证照、申请材料、事项办理等政务服务信息并形成相应目录清单,持续提高办事材料线上线下共享复用水平,实现办理流程和评价标准统一。(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牵头,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8.发挥四川政务服务网总门户作用。各地各部门现有网上办事大厅全部关停并转,相关内容及服务统一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地方和部门站点配置和展示。(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牵头,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负责,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9.规范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严格落实“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将出入境、税务、交警等分散在各部门的分中心或办事大厅全部集中到政务服务大厅(市民之家),实现所有行政许可、公共服务及水电气等便民服务事项全部在政务服务大厅(市民之家)集中办理,实现“进一扇门、到一个窗、把事情一次办结”。原则上不再保留各部门单独设立的服务大厅。(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牵头,各区县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市直各部门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10.建设数字化、智能化政务服务大厅。大力引进各类政务服务自助服务终端设备,设立自助服务专区,推动实体大厅受理、办理、监督等功能以及网上预约、网上申报、排队预约、现场叫号、事项受理、事项审批、自助查询、中介服务、服务评价、审批证照等功能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深度融合,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无缝衔接、全过程留痕。(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牵头,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11.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服务站点建设。按照“利企便民”的原则,鼓励依法按程序将政务服务事项下沉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服务站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扩展到银行、邮政等企业网点,利用政务服务一体机、自助服务终端等信息化设备提高基层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能力,实现企业群众办事“就近办”。(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牵头,各区县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负责,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12.搭建中介服务竞价平台。开发建设中介网上“竞价平台”,推动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市场化改革。通过“零限制、零门槛”方式,吸引外地中介机构参与竞争,打破个别行业垄断,实行中介服务“网上发布、网上竞价、结果公示”,交易信息全程网上留痕,服务质量网上排名公布,切实解决中介服务“乱、慢、贵”等问题,推动项目业主和中介机构“一次不用跑”。同时,大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市工商局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四)推广移动政务服务。
13.优化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功能。充分发挥“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和社会第三方平台拓展政务服务渠道,积极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开发政务服务特色移动应用,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原则上不再新建政务服务移动端,已建政务服务移动端应尽快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市政务服务管理办牵头,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负责,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14.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移动办理。以自然资源、税务、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健康、民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领域为重点,积极推进覆盖范围广、应用频率高的政务服务事项的咨询、申请、支付、查询、评价等环节在移动端办理,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2018年底前,重点领域政务服务事项移动端可办率不低于50%;2019年底前,重点领域政务服务事项移动端可办率达100%,其他政务服务事项移动端可办率不低于50%;2020年底前,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移动端可办率达80%。(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牵头,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负责,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五)统一网络支撑。
15.加强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充分发挥电子政务外网作为政务服务基础网络的支撑作用,进一步提升各级电子政务外网接入贯通率,在市、县、乡三级100%接入的基础上,推动村(社区)按需接入,加强对政务服务相关业务系统的网络支撑保障,确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稳定运行。坚持“联网是原则、孤网是例外”,推动各地各部门非涉密业务专网与电子政务外网对接整合。(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负责,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六)统一身份认证。
16.完善自然人、法人电子身份认证功能。各地各部门政务服务办理系统要采信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身份认证结果,实现单点登录、信任传递,解决企业和群众在不同地区和部门的政务服务系统重复注册验证等问题。(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市公安局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七)统一电子印章。
17.制发合法有效的电子印章。按照上级要求,加快建立各级“互联网+政务服务”电子印章制章点,统一受理各地各部门提出的电子印章制作申请,使用国家统一的电子印章制章系统制发电子印章,明确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合法有效。(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市公安局牵头,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负责,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18.加强电子印章管理。按照上级要求,加快国家统一电子印章系统和本地本部门政务服务业务办理系统的对接,实现电子印章的有效验证、便捷使用和规范管理。(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市公安局牵头,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负责,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八)统一电子证照。
19.实现电子证照互信互认。按照上级电子证照业务技术规范制作和管理电子证照,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印章用章系统加盖电子印章或加签数字签名。基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构建电子证照库,满足“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域电子证照管理维护、共享调用、集中存储等业务需求,通过与上级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库对接,实现电子证照在全国范围互联共享、互信互认。各地各部门应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库注册电子证照目录信息、证照信息及证照文件,以实现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共享应用。(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牵头,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九)统一数据共享。
20.建立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体系。发挥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作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基础设施和数据交换通道的作用,尽快建立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与国家、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对接,实现政务服务数据互联互通,满足政务服务数据共享需求。各地各部门政务服务数据共享需求,由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受理和提供服务,并通过国、省、市三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交换数据。(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负责,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21.加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按照省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责任清单和需求清单要求和“谁主管、谁提供、谁负责”原则,保障数据供给,提高数据质量,实现人口、法人、信用、地理信息等基础资源库及本地区本部门已建政务服务办理系统与各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有效对接。2018年底前,市直各部门政务服务业务办理系统全部完成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2019年6月底前,各地各部门政务服务业务办理系统全部完成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除特殊情况外,市直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不按要求共享数据的,市财政不再给予经费保障。(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牵头,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负责,2019年6月底前完成)
22.建设公民全息数据包。汇聚相关政务服务数据、电子证照数据及社会化数据,推行“自然人”和“法人”身份信息电子化,优先推动教育、医疗、民政、社保、医保、养老、生育、公安、住房城乡建设、纳税、信用等方面民生事项“一证通办”,实现企业群众“只凭一张证,办成所有事”。按照上级要求,分级、分批次公布“一证通办”事项清单,2018年底前20%以上民生事项实现“一证通办”,2019年底前60%以上民生事项实现“一证通办”,2020年底前所有民生事项实现“一证通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牵头,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23.开展政务服务大数据服务。积极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开展全市政务服务态势分析,提供政务大数据服务。建立政务服务数据同步反馈机制,鼓励各地各部门积极开展数据运用,促进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市政府办公室、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牵头,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负责,2019年6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十)加强安全保障。
24.健全安全防护体系。强化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其关联系统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一致性的防护体系,切实保障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平稳高效安全运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等信息网络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加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安全防护,强化网络安全底线思维,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和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安全规划、安全建设、安全测评、容灾备份等保障。应用符合国家要求的密码技术产品加强身份认证和数据保护,优先采用安全可靠软硬件产品、系统和服务,以应用促进技术创新,带动产业发展,确保安全可控。(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市公安局牵头,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负责,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25.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建立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安全运维制度,引入第三方机构负责日常监管,加强安全态势感知分析,准确把握安全风险趋势,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压力测试,强化应急预案管理,及时发现、响应、通报、处置重大安全事件,化解安全风险。(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市公安局负责,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26.强化数据安全管理。依法加强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信息的保护和管理,建立政务服务信息资源分类分级制度,明确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使用、共享、开放等环节安全保障措施、责任主体和具体要求,确保政务服务大数据安全。(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市公安局负责,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十一)完善运营管理。
27.加强四川政务服务网内容建设。各地各部门要明确四川政务服务网地方和部门站点(含移动端)责任主体和工作机构,落实专人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站点(含移动端)内容维护,完善机构名称、地址、联络人、宣传图片等基础信息,按照政府网站建设有关管理规范及时更新栏目资讯,配置个性化栏目、特色应用和服务专题。(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牵头,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负责,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28.创新运营服务模式。依托省、市、县、乡、村五级线下政务服务体系,运用与互联网发展相适应的推广手段,积极借助社会第三方力量拓宽运营渠道,形成配备合理、稳定可持续的运营服务力量。结合各地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奖励激励措施,引导群众办事从“线下办”向“网上办”转变,广泛使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四川政务服务网办事。(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牵头,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负责,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29.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深入挖掘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典型做法、特色服务、应用成效,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常态化宣传报道,不断提高社会认知度。加强媒体和舆论监督,直接曝光各地各部门在政务服务履职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倒逼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牵头,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负责,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十二)强化咨询投诉。
30.加强“12345”政务服务热线建设。整合部门政务服务热线和咨询投诉渠道,纳入政务服务咨询投诉体系,形成统一接听、在线受理、转办、督办、反馈、办结归档的全闭环管理,对事项上线、政务办件、证照共享、结果送达等事项服务,开展全程监督、评价,及时受理投诉并反馈结果,实现群众诉求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除因专业性强、集成度高、咨询服务量大确需保留的热线外,原则上各地各部门非紧急政务服务热线都要纳入统一的“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并与在线咨询、意见建议、投诉举报等政民互动平台协同联动。(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牵头,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负责,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十三)加强评估监管。
31.建立评估指标体系。配合上级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网上评估功能,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服务评价体系,实时监测政务服务事项、办件、业务、用户行为等信息数据,实现评估评价数据可视化展示与多维度对比分析,对各地各部门政务服务效能进行在线评估,以评估评价强化常态化、动态化、精准化监督。加快建立网上政务服务能力第三方评估机制,以评促建、以评促优,推动全省政务服务质量全方位持续提升。(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牵头,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32.建设“互联网+监管”系统。按照上级部署,建立部门监控与公众参与相结合的“互联网+监管”系统,并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逐步实现监管信息可追溯、监管结果一网通享,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现监管工作可视、可控、可监、可追。(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负责,2019年9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各自的“互联网+政务服务”管理协调机制,整合运营资源,加强技术支撑和运营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对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实体大厅运行管理的组织协调和评估考核。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建立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顶层设计、规划建设、组织推进、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等工作。
(二)加强分工协作。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和运用;市直有关部门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业务,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政务服务业务由该部门负责办理,跨部门的政务服务业务由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协同办理,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总体协调。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行全省统建、分级运营,平台运营所需经费分级保障。
(三)完善法规制度。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要加快完善配套政策,制定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运营、数据共享、事项管理、业务协同、网络安全保障等方面管理制度,为平台建设管理提供制度支撑。
(四)强化督查考核。充分发挥督查考核导向作用,建立“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督查考核机制,明确督查考核范围、周期和内容,实现督查考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各地各部门要把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应用纳入部门和地方工作绩效考核范围,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对各地各部门落实本实施方案情况进行跟踪了解、督促检查。
巴中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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