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关于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的意见》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加快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助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融资环境,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起草了《意见》,多次反复研究和征求有关部门、单位意见,几经易稿,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批准后,形成了该意见。

二、主要内容

《意见》分为工作思路、构建担保体系、业务重点、保障措施四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明确工作思路。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科学监管、规范运营”的总体思路,整合理顺市内现行融资主体担保扶持政策,突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准公共定位,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弥补市场不足,降低担保服务门槛,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支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全市经济稳健发展。

第二部分是构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以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龙头,构建上下贯通、层次分明、相对独立、相互衔接的省、市、县三级风险分担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全市符合条件的创业主体及市政府重点扶持的市场主体提供融资担保增信服务。各县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主要为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贷款主体提供融资担保增信服务。尚未设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县区,要在2019年年底前,设立完成注册资金不少于1亿元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

第三部分是突出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重点。明确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市内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导向、具有良好的成长性、无不良信用的中小微企业、“三农”及个人等市场主体和创业主体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支持和增信服务。重点开展创业贷款担保、高成长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担保、科创企业专利贷款担保和大型企业融资担保。

第四部分是落实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统筹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的建设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同时,对成员单位进行了责任分工。二是完善政策保障。制定出台风险补偿政策、资本金补充政策、担保费补贴政策,推动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分担政策。三是优化发展环境。要求市、县两级落实好各级支持融资担保机构发展的各项政策,加强融资担保债权保护,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支持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促进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持续健康发展。

政策咨询电话:东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金融监管科 0546-7928966

政策文件: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的意见东政办字〔2019〕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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