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翠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市城乡建设委拟订的《威海市区旧生活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威海市区旧生活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意见
市城乡建设委
为切实解决威海市区一批旧生活区设施配套老化、周边环境差、物业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提高群众居住质量,改善城市环境面貌,市政府确定,从2011年开始,用五年时间对市区旧生活区实施环境综合整治。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以创建国家文明城市为契机,对市区旧生活区实施环境综合整治,积极探索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住宅小区管理机制,创造整洁、文明、安全、便利的居住环境。
基本原则:(一)注重民生原则。贯彻以人为本、和谐幸福理念,提高居民对生活环境的满意度。(二)打造精品原则。把精细化管理模式贯穿到整治工作全过程,处处体现整治的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三)重心下移原则。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注重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的积极性。(四)典型引路原则。采取先易后难、逐步推开的方法,优先成片改造能够封闭的、便于后期管理的小区。(五)科学施工原则。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顺序开展整治工作,统一设计方案,统一整治标准,统一竣工验收。(六)长效管理原则。既要解决旧生活区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探索创新,健全机制,防止出现前整治后反复问题。
二、目标任务
2011—2015年,对市区100个(其中环翠区50个、高区33个、经区16个、工业新区1个)旧生活区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凡列入整治计划的小区,能够实行全封闭整治的,尽量实行全封闭整治,达不到全封闭整治要求的,应实行半封闭整治;对没有实行物业管理的旧生活区,动员居民将其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管理;推行物业服务明码标价收费制度,并探索实行水、电、垃圾清运、物业服务“一卡通”便民收费制度;无物业管理用房的要一并解决。
(一)建(构)筑物整治。凡列入市区墙体节能保温改造计划的旧生活区,要结合墙体保温改造进行建(构)筑物整治。主要整修、刷新楼体外墙面;整修、刷新楼道内墙面,油漆楼道扶手扶栏,整修楼道照明设施,更换和修理楼道门窗;整修渗漏的墙体、楼顶;整修落水管;楼顶尚未“平改坡”的进行“平改坡”;整修、更新在楼体内外设置的各类投递箱;依法查处乱搭乱建和乱开门窗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道路和停车场整治。整修破损的市政路面;整修、硬化院面,整修人行道板、路边石;整修汽车通道、自行车道;整修消防通道;合理划定、新增各类停车场,增加停车容量,解决旧生活区停车难问题。
(三)绿化整治。突出人性化、庭院化特点,改建、增建公共绿地,整修、调整、修剪、补种各类乔、灌木;完善小游园、小景点、小健身场所以及雕塑小品等;依法查处侵占绿地用于种菜和乱堆乱放柴草杂物等行为。
(四)环卫整治。整修垃圾用房;整修、增设垃圾箱、垃圾桶;依法查处乱倒垃圾、乱泼污水等行为。
(五)管线整治。合理分布各种管线,凡符合条件应放置在地下的一律下地铺设,禁止空中架线;整修、更换各种管线检查井、检查箱;进行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整修、疏通雨水管道;整修、疏通污水管道、化粪池,餐饮行业的污水管道要安装隔油池、滤油器;整修、增设路灯;按照统一要求实施供热计量改造;整修天然气管道,要将管道铺设到每栋单元楼楼前,再引导居民缴纳配套费,坚决禁止前面整治后面破挖情况;对旧生活区的地下管线进行普查测绘。
(六)公建配套设施整治。补建文体健身器材等公建配套设施;对被占用或闲置的公建配套设施进行清理、清退或调整;坚持疏堵并举,在适当位置增设广告栏,引导市民在规定的位置张贴广告和宣传资料,同时严肃查处在楼道内及在房屋墙体、地面、电杆及各种设施上乱贴乱画的行为。
(七)“五小行业”整治。结合小区草厦子、车库出租整治和小区周边环境整治,深入开展“五小行业”整治,将未经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小回收点一律清理出市区,小洗车点由室外转入室内,小加工点搬离居民区,小修理点撤离街头搬入店内,对小餐饮点进行检查,凡卫生、消防、环保等设施条件不达标的要进行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一律取缔,并建立交通运输、食品药品监管、城管执法、工商、环保等部门联席审查制度,从源头上杜绝“五小行业”产生噪声、油烟等扰民行为。
三、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为加强对威海市区旧生活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房德阳副市长为总指挥,吴顺中、隋永华、周艳斌为副总指挥的威海市区旧生活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整治指挥部),成员由市公安局、财政局、城乡建设委、规划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环保局、物价局、城管执法局、水务集团、工商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供电公司、市政处、建管处、燃气热力处、园林局、物业管理办、质监站、城建档案管理处、路灯处、热电集团、第二热电集团、港华燃气公司及环翠区、开发区、工业新区政府(管委)的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设委,隋永华兼任办公室主任,鞠衍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协调、调度和指导、检查等工作。环翠区政府和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都要成立相应机构。各街道办事处为本辖区的总负责单位和工程总建设单位,负责制定本辖区旧生活区的整治方案,对旧生活区逐一组织制定设计方案、整治平面图和效果图并公示、上报,具体组织工程的实施和初步验收;负责做好居民的宣传发动工作。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分工是:市财政局负责组织核定市直分担部分的资金预算,按时拨付资金;监督资金使用。市规划局负责组织审定楼宇粉刷色彩以及新建、改建、扩建公建配套设施的相关设计;对规划新增的各类停车场进行审查。市物价局负责组织旧生活区整治后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核定工作。市城管执法局负责组织开展“五小行业”整治;负责组织依法查处违法建设、侵占绿地等行为。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及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指导各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和街道办事处开展物业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楼顶“平改坡”;研究推行水、电、垃圾清运和物业服务“一卡通”收费制度。各管线单位负责自来水(包括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雨水、污水、燃气、供热、路灯、供电、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施设备的调整与维修。市市政处负责组织旧生活区内市直管辖的市政道路整治。市燃气热力处负责组织供热设施整修、供热计量改造。市园林局会同有关街道办事处组织绿化整治,包括绿化设计、施工及指导后期养护管理等。市城建档案管理处负责组织工程竣工档案的验收、接收;负责组织旧生活区内地下管线的普查测绘工作。
四、实施步骤
市区旧生活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分5年进行。2011年的安排为:
(一)准备阶段(2011年1月—3月)。组织召开市区旧生活区环境综合整治动员会议,组织财政资金核定工作;逐级制定、审核和批准总体整治实施方案;组织小区制定规划设计方案、整治平面图和效果图并公示,广泛征求吸纳社会各界及广大居民的意见;逐级审查、批准小区规划设计方案;通过公开招投标,在物业企业内选聘施工单位。
(二)实施阶段(2011年3月—10月)。按照整治范围、内容和标准实施旧生活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具体按照管线整治、道路整治、绿化整治、楼体粉刷、健身器材安装的基本顺序进行。
(三)竣工验收阶段(2011年11月—12月)。组织现场观摩检查,逐级验收,兑现奖惩。
五、整治费用
整治费用按照“财政投入为主,管线单位自行承担,受益群众合理承担,以奖代补”的方法解决。
环翠区旧生活区内相关市政道路改造整治费用由市财政负担,环卫设施、楼宇门以及各类宣传文化体育设施整治费用由环翠区负担,其余所需财政资金由市财政和区财政按7:3的比例分担。财政负担投资额由市财政根据小区整治具体方案和投资概算测算核定。工程合同签订后,市区两级财政按各自承担比例适当拨付启动资金,其余部分由市财政视工程进度拨付。市财政拿出所承担资金的5%作为奖励基金,对改造速度快、质量优、标准高的旧生活区以“以奖代补”的形式拨付,具体办法由市整治指挥部负责制定并实施。
高区、经区和工业新区旧生活区的整治费用,由各区自行解决。
旧生活区内各类管线整治所需资金,包括自来水(含“一户一表”改造)、燃气、供热、供电、电话、有线电视等设施的整治费用,由各相关管线单位自行解决,其中,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资金按照现行政策继续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计划管理。制定整治方案要组织调查,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采取多样化整治方式和措施。整治方案和设计方案应公示,并公布整治平面布置图。对整治方案要逐级审核,由环翠区政府和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负责审核街道办事处制定的整治方案,汇总形成本辖区的整治方案后上报市整治指挥部,经审定后组织实施。整治方案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
(二)强化工程程序管理。各项整治工程项目要纳入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办理规划、设计、施工、质量监督、工程竣工档案移交等相关手续。各项工程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公开招投标,择优选定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街道办事处要加强整治工程质量管理,5年内出现质量问题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环翠区政府和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对整治完工的小区进行初步验收,并向市整治指挥部申请综合验收。
(三)强化物业长效管理。整治期间,各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提前介入,逐户开展走访调查,提高住户对物业管理的认识,开展筹建小区业主委员会等工作。旧生活区综合整治验收合格后,各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可指导业主委员会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街道办事处要落实必要的配套设施并交付业主委员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考核标准。市物价部门要会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核定小区物业服务费用,保障后续维护养护费用来源,整治后的各种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以及绿化养护费用列入财政预算,确保旧生活区整治后管理步入良性循环轨道。
(四)强化整治工作考核。要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和要求。市整治指挥部要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和考核评比,开展现场观摩活动,定期公布检查和考核结果,用好、用活“以奖代补”资金。各级要把目标责任书的内容和要求纳入年度考核,对按时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的,给予表彰;未能按时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的,责成其限期整改达标,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强化舆论宣传。市区旧生活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影响范围广。在整治过程中,要大力宣传旧生活区环境综合整治对促进城市建设可持续发展及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扎实做好广大群众的宣传发动工作,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旧生活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确保这一民生工程按时、优质、高效地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