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融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的意见》政策解读

《关于金融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的意见》政策解读


一、解读提纲

(一)实施背景:贯彻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推动金融回归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合理引导和配置金融资源,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促进产业智慧化、智慧产业化、跨界融合化、品牌高端化,进一步发挥金融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的功能作用。

(二)政策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意见》(国办发〔2017〕4号)和省委、省政府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战略部署具体要求

(三)主要内容

1.精准投放,保持实体经济信贷合理适度增长。

《意见》提出,加大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逐步提高实体经济贷款占全部贷款比例、实体经济贷款中转型升级项目贷款比例、贷存比例,并纳入金融业发展绩效考核,对完成较好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政府扶持政策上给予倾斜。探索建立制造业企业白名单数据库,为金融机构落实差别化的信贷政策提供依据。

 着眼于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意见》提出,坚持区别对待、有扶有控的信贷政策,支持企业化解过剩产能,推动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帮助有发展前景的企业渡过难关。对产能过剩企业或行业未取得合法手续的建设项目,不得给予授信。对长期亏损、失去清偿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僵尸企业”,或环保、安全生产不达标且整改无望的企业及落后产能,坚决压缩退出相关贷款。为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加大对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与医疗器械、新材料、海洋生物科技等新兴产业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力争新兴产业领域贷款的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增速。

在改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方面,鼓励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小微企业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合理设定授信准入门槛,创新动产质押、知识产权质押等担保方式。推广循环贷款、年审制贷款、小额信用贷款等信贷产品和微贷管理技术。推进银税合作,探索实施小微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主办银行制度,支持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和“三农”金融债。探索以信用保险、贷款保证保险等产品为主要载体,多方参与、风险共担的经营模式。

2.拓宽渠道,提升新旧动能转换直接融资规模。

推动企业上市挂牌是推动直接融资的重要手段。威海市将大力培育上市挂牌主体,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企业在境内外主要证券交易所IPO上市,补助200万元。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补助150万元。经过规范化公司制改制的股份有限公司,在省内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不含展示性、托管性等),补助50万元。

创新运用债务融资工具,支持企业发行公司债、企业债等直接融资工具,支持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支持企业发行项目收益债、绿色债券、高收益债券、永续票据等创新产品,加大对生态环保、清洁能源、新兴产业等领域重大工程的投入。

同时,支持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鼓励企业通过银行间市场发行资产支持票据,以及通过交易所市场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

3.注重引导,推动设立新旧动能转换基金。

整合优化现有政府引导基金,评估优化全市政府引导基金使用效果,统筹运作各类基金和扶持资金,发挥政府基金的引领和杠杆作用。其中,《意见》提出的“推动设立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与省新旧动能转换母基金对接,为新旧动能转换提供多元化投融资支持”,是金融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的亮点工作。

 按照突出主业、规范重组、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整合优化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布局结构,重点解决投融资平台公司结构不完善、单体规模小、市场化水平低、融资能力弱等问题,更好支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探索实施政府、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企业五位一体“金融聚力”计划,通过融资增信、风险补偿、风险分担等方式,撬动融资担保机构、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

4.深化改革,为新旧动能转换注入新活力。

 威海市在对国内外金融机构在威海新设立的区域总部和分支机构进行奖励的基础上,对新设立或新引进的法人金融机构规定了具体的奖励条件及相应金额。对新设立或者新引进的法人金融机构,按其实缴注册资本规模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实缴注册资本达到人民币30亿元(含)以上的,补助3000万元;20亿元(含)至30亿元的,补助2000万元;10亿元(含)至20亿元的,补助1200万元;5亿元(含)至10亿元的,补助400万元;3亿元(含)至5亿元的,补助200万元;1亿元(含)至3亿元的,补助120万元;5000万元(含)至1亿元的,补助40万元。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与金融机构纳税所在地区市财政按5:5的比例共同分担。对国内外金融机构在我市新设立的区域总部和分支机构,由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银行业金融机构新设分行的,补助50万元;设立支行的,补助20万元。保险业金融机构新设市级分支机构的,补助10万元。证券业金融机构新设证券营业部的,补助10万元。

此外,按照要求,市级设立1家注册资本在10亿元以上的融资担保机构,环翠区、文登区、荣成市、乳山市各至少设立1家注册资本在3亿元以上融资担保机构。引导威海国际海洋商品交易中心稳妥开展介于期货与现货之间的大宗商品交易,创新产品和服务。扩大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范围,创新业务模式。

5.加强创新,提升金融服务新旧动能转换水平。

发展科技金融方面,对中小微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形成坏账的,按坏账总额50%的比例给予合作银行补偿;对小微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按照贷款当年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40%给予补贴。

发展绿色金融方面,探索开展排污权质押贷款、合同能源管理融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融资业务,支持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重点企业发行绿色企业债,推进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鼓励保险公司在新能源、新材料、新技术等行业领域先行先试绿色保险创新产品。

发展普惠金融方面,增加普惠金融服务和产品供给,积极探索服务“三农”的低成本、可复制、易推广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深化“银税互动”“双基联动”,加大信用贷款投放。

为做好金融风险化解工作,《意见》提出,采取建立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实施守信联合奖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发挥债权人委员会功能作用等方式,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同时,通过开展互联网金融、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落实非法集资风险监测和案件举报奖励办法、开展宣传教育等方式,遏制非法集资高发势头。

二、解读形式

文件的解读采取文字形式。

三、解读途径

通过威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解读内容。

四、解读时间

文件印发后立即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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