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解读
资讯
工业快报
政策快报
微信扫码分享
区政府有关部门,区直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各区直国有企业:
《市南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区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9日
文件下载:
青南政发〔2018〕13号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南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doc
青南政发〔2018〕13号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南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pdf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上一篇:(已废止)青南政发〔2018〕14号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南区区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下一篇: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
23:17:56
实现全年经济增长预期目标有坚实条件和支撑 我国经济动能向新结构向优
“十五五”时期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总抓手——解读《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十五五”规划》
31省份AI产业版图浮现 梯度发展格局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