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YDR-2018-0050001
根据《济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实行空余学位量化赋分入学的通知(试行)》中的基本条件和赋分要素,济阳县教育体育局制定了《济阳县2018年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赋分细则(试行)》,望有关单位及人员遵照执行。
济阳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2月11日
济阳县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赋分细则(试行) | |||||
指标 | 赋分内容 | 赋分 | 证明材料 | 备注 | |
住所稳定(20分) | 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 | 20 | 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 | 1.报名资格:父母一方满足住所稳定、合法居住,劳动合同、养老保险一年以上才有申请资格。父母一方得分高者作为申请人,持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 2.申请人的社保缴纳每增一个月加0.2分,加分时长上限为6年。 | |
购房合同、发票或收据 | 15 | 购房合同、发票或收据 | |||
租房 | 8 | 租房合同,村居委会或小区物业证明 | |||
合法居住(10分) | 持有我县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或居住证明 | 10 | 居住证或居住证明 | ||
我县户口 | 户口本 | ||||
务工证明(8分) | 持有与城区用人单位签订的满一年(含一年)劳动合同 | 8 | 劳动合同 | ||
社保缴纳(12分) | 用人单位在济阳为其缴纳五险满一年(含一年) | 12 | 缴纳证明 | ||
用人单位在济阳县外为其缴纳五险满一年(含一年) | 10 | 缴纳证明 |
济阳县2018年进城经商人员子女入学赋分细则(试行) | ||||
指标 | 赋分内容 | 赋分 | 证明材料 | 备注 |
住所稳定(20分) | 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 | 20 | 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 | 1.报名资格:父母一方满足住所稳定、合法居住,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并实际经营一年以上才有申请资格。父母一方得分高者作为申请人,持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 2.申请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每增一个月各加0.1分,几证合一的每增一个月加0.2分,加分时长上限为6年。 |
购房合同、发票或收据 | 15 | 购房合同、发票或收据 | ||
租房 | 8 | 租房合同,村居委会或小区物业证明 | ||
合法居住(10分) | 持有我县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或居住证明 | 10 | 居住证或居住证明 | |
我县户口 | 户口本 | |||
经营证照(6分) |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满一年(含一年) | 6 |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 |
合法经营(6分) | 合法经营 | 6 | ||
不合法经营,有不良记录、不诚信经营 | 4 | 监管、税务部门提供或网站登载 | ||
缴税情况(5分) | 依法按时缴税 | 5 | 缴税证明 | |
免税 | 4 | |||
为员工缴纳保险(3分) | 为员工缴纳保险 | 3 | 保险缴纳证明 | |
不为员工缴纳保险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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