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5〕58号文件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5〕58号文件进一步做好水土保持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和《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 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 〕58 号),进一步规范我部水土保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简化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现就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和设施验收行政审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水土保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严格落实国发〔2015]58 号文件要求,我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行政审批涉及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中介服务事项,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中介服务事项,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进行技术评估。

二、简化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申请材料。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生产建设单位向我部申请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提交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申请、水土保持设施自验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示范文本见附件)。国发〔2015 〕58 号文件出台前,已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的,生产建设单位在2016 年6月30 日前可按原申请材料的要求向我部申请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同时提供相关委托材料。

  三、协同下放水土保持行政审批权限。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2014 年本)》明确核准权限下放的生产建设项目,同步下放水土保持方案和设施验收审批权限。对2014 年10 月31 日前已由我部审批水土保持方案、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明确核准权限下放为地方人民政府的生产建设项目,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和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管理按照核准权限由项目所在地相应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

四、切实强化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各流域管理机构、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和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清理和规范水土保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同时要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做好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指导和督促生产建设单位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下放权限的水土保持方案和设施验收审批的承接工作,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保障审批质量和效率。

 

附件: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验报告示范文本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示范文本

                       

                         水利部办公厅

                                                             2015年12月20日

附件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验报告示范文本

 

前言

简要介绍项目背景、立项和建设过程、水土保持后续设计、自验情况等。

1  项目及项目区概况

1.1  项目概况

1.1.1  地理位置

说明项目在行政区划中所处的位置。点型工程介绍到乡(镇),线型工程应说明起点、走向、途经县(市)、主要控制点和终点。

1.1.2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包括建设性质、规模与等级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1.3  项目组成及布置

说明项目组成(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建(构)筑物、工程布置等。

1.1.4  施工组织及工期

介绍土建施工标段划分、施工场地布置、施工道路、工期等。

1.1.5  工程投资

包括工程概算总投资、土建投资、投资方等。

1.1.6  工程占地

介绍工程实际永久占地、临时占地面积及类型。

1.1.7  土石方情况

介绍工程实际发生的土石方挖填数量。建设生产类项目还应说明年排放灰渣(矸石、尾矿等)量及利用情况。

1.1.8  拆迁(移民)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

简要说明拆迁(移民)安置、专项设施改(迁)建内容、规模和实施单位。

1.2  项目区概况

1.2.1  自然条件

简要介绍项目涉及区域的地形地貌、气象、水文、土壤、植被等情况。点型工程介绍到县;跨省的线型项目介绍到省,不跨省的线型项目介绍到市。

1.2.2  水土流失及水土保持情况

介绍项目所涉及区域的水土保持分区、水土流失类型、容许土壤流失量等,点型工程介绍到涉及县(市)所属全国水土保持区划中的三级区,线型工程介绍到全国水土保持区划中的二级区。介绍涉及的国家及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

2  水土保持方案和设计情况

2.1  主体工程设计

简要说明前期工作相关文件取得情况、不同阶段设计文件的审批情况等。

2.2  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及后续设计

简述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批复和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情况。

2.3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介绍批复方案的防治责任范围。

2.4  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介绍批复方案的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2.5  水土保持措施和工程量

介绍批复方案的防治分区、水土保持措施体系、布局及工程量。

2.6  水土保持投资

介绍批复方案的水土保持投资。

2.7  水土保持变更

介绍水土保持重大变更及审批情况,简要介绍其他变更情况。

3  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

3.1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介绍建设期实际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与水土保持方案对照,简要说明变化的原因。

3.2  取(弃)土场

列表介绍取(弃)土场个数、位置、取(弃)方量、使用前后现状等特性,与水土保持方案对照,简要说明变化的原因。

3.3  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

介绍水土保持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情况,与水土保持方案对照,简要说明变化的原因。

3.4  水土保持设施完成情况

总体介绍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防护工程完成情况。按照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列表说明各项措施位置、内容、实施时间、完成的主要工程量等。

3.5  水土保持投资完成情况

列出水土保持工程实际完成投资。

4  水土保持工程质量

4.1  质量管理体系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单位、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

4.2  各防治分区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价

4.2.1  工程项目划分及结果

按照水土流失防治分区,结合工程特点说明所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划分过程及划分结果。

4.2.2  各防治区工程质量评价

按照分部工程列表说明质量评价结果,并附所有分部工程验收签证和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

4.3  总体质量评价

根据各防治分区质量评价结果,说明总体质量评价。涉及尾矿库、灰场、排矸场、排土场等需要说明其稳定安全问题的,说明其安全评价情况。

5  工程初期运行及水土保持效果

5.1  运行情况

介绍各项水土保持设施建成运行后,其安全稳定和度汛情况,工程维修、植物补植情况。

5.2  水土保持效果

5.2.1 水土流失治理

介绍扰动土地整治率、水土流失总治理度、拦渣率、土壤流失控制比计算过程及结果。

5.2.2生态环境和土地生产力恢复

介绍林草植被恢复率和林草覆盖率计算过程和结果。说明复耕、土地生产力恢复情况等。

5.2.3公众满意度调查

介绍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6  水土保持管理

6.1  组织领导

说明水土保持工作机构、人员、责任分工及运行情况等。

6.2  规章制度

包括建立的各类水土保持规章、制度等。

6.3  建设过程

介绍水土保持工程招标投标和合同执行情况等。

6.4  监测监理

说明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开展情况。

6.5  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意见落实情况

介绍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的监督检查时间、方式和检查意见等,说明检查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6.6  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

说明批复方案中的和实际缴纳的水土保持补偿费情况。

6.7  水土保持设施管理维护

说明水土保持设施管理机构、人员、制度以及运行维护情况等。

7  结论及下阶段工作安排

7.1  自验结论

作出水土保持设施的自验结论,明确是否达到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

7.2  下阶段工作安排

说明是否存在遗留问题,提出对遗留问题的处理措施。

8  附件及附图

8.1  附件

(1)水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水土保持方案批复;

(2)水土保持初步设计资料;

(3)水土保持重大变更批复;

(4)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意见;

(5)分部工程验收签证和单位工程自验鉴定书及相关材料;

(6)重要水土保持单位工程自验核查照片;

(7)其他有关资料。

8.2  附图

(1)主体工程总平面图;

(2)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措施总体布置图;

(3)其他相关图件。

 

附件2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示范文本

 

前言

简述项目情况、水土保持监测过程及成果等,并附水土保持监测特性表(见附表)。

1  建设项目及水土保持工作概况

1.1  建设项目概况

1.1.1  项目基本情况

简要介绍项目地理位置、建设性质、工程规模与等级、项目组成、投资、建设工期、占地面积、土石方量等。

1.1.2  项目区概况

简要介绍项目区地形地貌、气象、水文、土壤、植被、容许土壤流失量、侵蚀类型与强度、国家和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等情况。

1.2  水土保持工作情况

简要说明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防治水土流失情况。包括建设单位水土保持管理,“三同时”制度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及变更,水土保持监测意见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意见落实及重大水土流失危害事件处理情况等。

1.3  监测工作实施情况

1.3.1  监测实施方案执行情况

对照监测实施方案,说明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路线、布局、内容和方法等执行情况。

1.3.2  监测项目部设置

监测任务委托、进场及技术交底时间,监测项目部组成及技术人员配备等。

1.3.3  监测点布设

监测点的位置、类型、数量及影像资料等。

1.3.4  监测设施设备

包括固定观测设施的建设情况,监测设备投入使用情况等。

1.3.5  监测技术方法

简要介绍应用的一般监测方法(包括遥感监测、实地测量、地面观测、资料分析等),重点介绍针对项目特点采用的先进监测技术和方法,如无人机、实时监控等。

1.3.6  监测成果提交情况

包括监测实施方案、监测记录表、监测意见、季度报告、年度报告等成果的提交时间、对象(建设单位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等。

2  监测内容和方法

2.1  扰动土地情况

列表说明扰动土地情况(包括扰动范围、面积、土地利用类型及其变化情况等)的监测频次与方法。

2.2  取料(土、石)、弃渣(土、石、矸石、尾矿等)

列表说明取料(土、石)、弃渣(土、石、矸石、尾矿等)(以下简称取料、弃渣)的监测内容(包括取料场、弃渣场及临时堆放场的数量、位置、方量、表土剥离、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等)、监测频次与方法。

2.3  水土保持措施

列表说明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防护工程等水土保持措施的监测内容(包括措施类型、开工与完工日期、位置、规格、尺寸、数量、林草覆盖度、郁闭度、防治效果、运行状况)、监测频次与方法。

2.4  水土流失情况

列表说明水土流失情况(包括水土流失面积、土壤流失量、取料弃渣潜在土壤流失量和水土流失危害等)的监测频次与方法。

3  重点对象水土流失动态监测

3.1  防治责任范围监测

3.1.1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分别说明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责任范围和监测的防治责任范围,并对比说明变化情况及原因。

3.1.2  背景值监测

运用遥感技术,获取大型弃渣场(弃渣量50万m3以上)、大型取料场(取料量10万m3以上)、大型开挖填筑面(占地面积2000m2以上或开挖填筑高度30m以上)等扰动强度较大的区域的背景值。

3.1.3  建设期扰动土地面积

根据工程建设进度,按照监测分区,按年度说明扰动土地面积情况。

3.2  取料监测结果

3.2.1  设计取料情况

包括设计的取料场数量、位置、占地面积、取料量等情况。

3.2.2  取料场位置、占地面积及取料量监测结果

实际设置的取料场数量、位置、占地类型、占地面积及取料量等情况。

3.2.3  取料对比分析

将实际设置的取料场情况与水土保持方案及后续设计进行对比分析,说明差异原因。

3.3  弃渣监测结果

3.3.1  设计弃渣情况

包括设计的弃渣场数量、位置、占地面积、弃渣量等情况。

3.3.2  弃渣场位置、占地面积及弃渣量监测结果

实际设置的弃渣场数量、位置、占地类型、占地面积及弃渣量等情况。

3.3.3  弃渣对比分析

实际设置的弃渣场情况与水土保持方案及后续设计进行对比分析,说明变化原因。

3.4  土石方流向情况监测结果

按监测分区说明工程土石方监测结果,与水土保持方案及后续设计对比分析,逐项说明变化原因。

3.5  其他重点部位监测结果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说明大型开挖填筑区、施工道路及临时堆土场的监测结果。

4  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监测结果

4.1  工程措施监测结果

说明工程措施的设计情况、分年度实施情况、监测结果等。

4.2  植物措施监测结果

说明植物措施的设计情况、分年度实施情况、监测结果等。

4.3  临时防护措施监测结果

详细说明临时措施的设计情况、分年度实施及保存情况等。

4.4  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效果

按监测分区汇总工程、植物、临时措施等实施情况,评价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效果,应多采用量化指标说明。

5  土壤流失情况监测

5.1  水土流失面积

根据各阶段水土流失面积监测结果,汇总分析施工准备期、施工期、试运行期水土流失面积。重点说明施工过程中在降雨、风力等作用下产生水土流失主要时段的水土流失面积变化情况。

5.2  土壤流失量

根据项目类型,重点说明土壤流失量实际发生的部位、时间、数量及对周边影响情况。

5.3  取料、弃渣潜在土壤流失量

根据实际监测情况,统计监测的取料、弃渣潜在土壤流失量(项目建设区内未实施防护措施,包括未履行变更手续的取料、弃渣),重点说明部位、时间和数量、对周边产生的影响。说明建设单位在发现潜在土壤流失量后落实的防护措施情况和处理结果。

5.4  水土流失危害

根据实际情况,说明水土流失危害发生的时间、地点、面积、对周边造成的影响以及处理情况等。

6  水土流失防治效果监测结果

6.1  扰动土地整治率

分析说明各监测分区扰动土地整治情况,计算项目建设区扰动土地整治率。

6.2  水土流失总治理度

分析说明各监测分区水土流失面积及治理情况,计算项目建设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

6.3  拦渣率与弃渣利用情况

说明弃渣拦挡及利用情况,包括临时堆渣的防护情况等,计算拦渣率。

6.4  土壤流失控制比

根据土壤流失量监测结果,分别计算施工准备期、施工期、试运行期土壤流失控制比。

6.5  林草植被恢复率

分析说明各监测分区林草植被恢复情况,计算项目建设区林草植被恢复率。

6.6  林草覆盖率

分析说明各监测分区林草覆盖情况,计算项目建设区林草覆盖率。

7  结论

7.1  水土流失动态变化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土石方的变化分析评价。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对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及实际达到的指标进行分析评价。

7.2  水土保持措施评价

从水土保持措施的布局、数量、适宜性、防治效果及运行情况等方面,对水土保持措施进行评价。

7.3  存在问题及建议

总结相关问题(包括水土流失防治、监测工作等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建议。

7.4  综合结论

根据六项指标达标情况,说明项目达到的防治标准和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情况等。

8  附图及有关资料

8.1  附图

(1)项目区地理位置图

(2)监测分区及监测点布设图

(3)防治责任范围图

(4)取料场、弃渣场分布图

8.2  有关资料

(1)监测影像资料

包括监测项目部照片,大型弃渣场、大型取料场、大型开挖填筑面、施工场地、施工道路等动态对比照片,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前后对比照片,以及临时防护措施实施情况照片等,并标注拍摄时间、地点。

(2)监测季度报告

(3)其他项目监测工作相关的资料        

 

 

水土保持监测特性表

主体工程主要技术指标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地点

所属流域

工程总投资

工程总工期

水土保持监测指标

监测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

自然地理类型

防治标准

监测内容

监测指标

监测方法(设施)

监测指标

监测方法(设施)

1.水土流失状况监测

2.防治责任范围监测

3.水土保持措施情况监测

4.防治措施效果监测

5.水土流失危害监测

水土流失背景值

t/km2•a

方案设计防治责任

范围

hm2

容许土壤流失量

t/km2•a

水土保持投资

万元

水土流失目标值

t/km2•a

防治措施

按监测分区分别叙述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中各项措施的监测成果。

监测结论

 

防治效果

 

分类指标

目标值(%

达到值(%)

实际监测数量

扰动土地整治率

防治措施面积

hm2

永久建筑物及硬化面积

hm2

扰动土地总面积

hm2

水土流失总治理度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

hm2

水土流失总面积

hm2

土壤流失控制比

工程措施面积

hm2

容许土壤流失量

t/km2•a

林草覆盖率

植物措施面积

hm2

监测土壤流失情况

t/km2•a

林草植被恢复率

可恢复林草

植被面积

hm2

林草类植被面积

hm2

拦渣率

实际拦挡弃渣量

万m3

总弃渣量

万m3

水土保持治理达标评价

总体结论

主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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