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8年度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的通告

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

公布2018年度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

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的通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1号)规定,现将考试合格标准通告如下:

2018年度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各专业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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