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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托商业保险机构承办省直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工作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省直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金管理,提高省直医保经办服务能力,我局近期组织了省直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承办商业保险机构的评审工作。通过具备承办资格的商业保险机构报名申请,经评审组严格评审并报厅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确定由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承办省直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工作,特此公告。
山东省社会保险事业局
201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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