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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根据山东省省长龚正的提请,于2017年12月1日决定任命:
刘兴云为山东省财政厅厅长;
江成为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免去:
于国安的山东省财政厅厅长职务。
现予公告。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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