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07号)

《山东省地方政府规章设定罚款限额规定》已于2017年7月28日经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7月28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