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根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的提请,于2017年1月18日决定任命:
李存基、林树果、刘继祥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决定免去:
宋文娟(女)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丁伟民、蒋万云、郭晓东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赵霞(女)、张守强、王乐田、王钦杰、宋军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戴英坤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予公告。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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