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5号)

  《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已于2016年7月22日经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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