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山东省碳计量中心建设指导意见》
解读专家: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能源计量技术中心主任(研究员) 姚依国
一、《山东省碳计量中心建设指导意见》出台的必要性
碳计量中心建设是推动计量更好融入国家、地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大局的重要举措。为建立完善碳达峰碳中和计量体系,市场监管总局相继批准内蒙古、广东、山东、福建4省份筹建国家碳计量中心。开展省级碳计量中心建设,能够为全省资源高效利用、产业结构深度调整和经济社会绿色发展提供有效的碳计量支撑。为指导各地做好省级碳计量中心的申请、筹建和管理等工作,进一步发挥计量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出台山东省碳计量中心建设指导意见势在必行。
二、制定的主要依据
《指导意见》主要依据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22〕15号),以及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联合发布的《山东省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工作方案》(鲁市监计量字〔2023〕99号)等政策文件制定。
三、主要内容及特点解读
《指导意见》在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主要程序、保障措施4个方面进行了探索创新,构建了较完善的山东省碳计量中心建设指导意见和制度框架,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明确山东省碳计量中心建设的要求和任务。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汇聚计量技术资源和力量,强化碳计量技术联合攻关,开展碳计量服务,加强碳计量器具研究等,为我省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预期目标提供坚实的计量支撑。
二是规范山东省碳计量中心建设的条件和程序。规定了申请山东省碳计量中心的依托法人单位应具备的相关资质条件,以及对省碳计量中心筹建申请的受理、批筹、验收和监督评价等制度要求。
三是细化政策落地保障措施。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山东省碳计量中心建设,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在碳计量基础设施建设、碳计量科技攻关、人才培养和引进等方面的工作支持,并在加强示范推广和人才支撑,强化与国家碳计量中心(山东)技术互补、分工协作等提出具体措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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