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山东华臻亿合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华臻亿合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李智成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滕劳人仲案字〔2024〕第202号),申请人仲裁请求为:1、请求裁决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23年4月至2023年10月存在劳动关系;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工资66200元;3、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 90000元;4、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15000 元;5、被申请人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造成的损失7393.75元。

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答辩通知书、申请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提出管辖权异议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6月3日下午14:30开庭审理本案,开庭地点:滕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庭(滕州市善国北路38号人力资源市场西四楼),联系电话:5532705。请按规定进行答辩、提交相关证据并准时参加庭审,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庭审活动,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滕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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