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平邑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平邑县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发展规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为有效推进《规划》落地实施,现就《规划》进行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顶层设计。要抓紧制定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研究制定“十四五”时期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明确目标、任务、举措和实施蓝图。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实知识产权重大战略,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近年来,平邑县市场监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助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知识产权各项工作成效明显,更好地服务了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为更好指导平邑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平邑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起草了《平邑县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发展规划(2023-2025年)》。作为我县第一个知识产权三年规划,科学编制好知识产权规划,对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效能、运用效益、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打造知识产权强县建设新标杆、知识产权保护新高地、高质量创新发展新引擎具有重大意义。
二、编制依据
参照《“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山东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临沂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临沂市“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平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三、主要内容
《平邑县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发展规划(2023-2025年)》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等四个部分。
(一)提出大力培育高价值专利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离不开高价值专利的支撑。高价值专利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明专利、在海外有同族专利权的发明专利、维持年限超过10年的发明专利、实现较高质押融资金额的发明专利、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中国专利奖的发明专利。
通常,高价值专利具备以下四个主要特征:一是“高”,即技术的研发创新难度高;二是“稳”,即专利的权利稳定;三是“好”,即专利产品的市场前景好;四是“强”,即专利的技术竞争力强。大力培育高价值专利需要全社会充分认识高价值专利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巨大作用,从探索建立以高价值专利和品牌商标为导向的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重点加大对高价值专利培育的支持,建立以高价值创造为核心的激励机制等多方面入手。
(二)提出完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
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有助于整合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资源,深化市场监管等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的合作,优化协作配合机制,强化协同保护机制。通过建立诉调对接、仲裁调解对接、行政执法与调解对接及多部门会商协作机制,采取信息共享、案件移送、专业支持、联合督办等措施,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形成执法合力。建立完善市场主体诚信档案“黑名单”制度,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落实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在线索通报、证据移交、案件协查、联合办案及信息共享等方面开展合作。共同推进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
(三)提出加强知识产权服务监管
一是提出重点打击不以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恶意注册等违法违规行为。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及其代理行为,扰乱行政管理秩序、损害公共利益、妨碍企业创新、浪费公共资源、破坏专利制度,必须坚决予以遏制。
二是提出落实严重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市场监管部门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与其他政府部门互联共享,实施联合惩戒,并把相关信息推送给相关行业协会、专业服务机构、平台型企业等,实现社会共治,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起到震慑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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