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新泰市山区河道名录及“四个责任人”的通知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办河湖[2023]14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山洪灾害危险区划定情况,建立并更新了山区河道名录,明确了“四个责任人”,现在全市范围内予以公布。

联系方式:0538-7055157


附件:新泰市山区河道名录及“四个责任人”名单.xls


新泰市河道管理保护中心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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