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持续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组织动员企业和职工创新创效,充分激发广大职工群众创新创造活力,近日,青岛市总工会下发《关于推荐申报2024年度青岛(大)工匠、青岛市全员创新企业、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新型班组、职工创新能手、职工创新成果的通知》。青岛高新区总工会结合高新区实际,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4月12日17:00
全区已建会企业
1.全市各企业单位生产服务一线的高技能工种,重点面向班组长、科室副职(含)以下的一线职工,医务界、教育界不参评(职业院校除外);3.所在单位必须建立工会组织,并足额缴纳工会经费;4.属于管理期限内的青岛市首席技师、市级以上竞赛获一等奖或前3名选手直接具备推荐资格;5.“青岛大工匠”原则上从往届“青岛工匠”中推荐申报;3.请申报单位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等系统进行自查,严禁“带病”申报。1.标志明显,需要有工作室牌匾、固定场所等规范性标志;2.每年有3项以上创新课题或攻关项目,每两年至少2项创新成果获得相关认定,并取得一定效益;(1)技术创新:申报前3年内获得过1项市级二等奖以上科学技术奖或者2项中央或省级部门颁发的技术创新成果奖或国家专利;至少有1项创新成果已在全市行业(系统)内推广应用;(2)服务创新:申报前3年内获得过全市以上行业性服务名牌荣誉;(3)管理创新:申报前3年内获得过全市以上行业性管理成果荣誉;(4)联盟创新:校企联合等方式,跨区域、跨行业、跨企业,建立1年以上。1.申报前3年内至少有3项一线职工创新成果获区市和行业级以上技术创新成果奖或国家专利;2.申报前3年内至少有3项创新成果在本系统或全市推广应用,并取得效益;3.班组有职工是本单位劳模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主要成员。1.在全市职工创新创效竞赛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车间、科室副职(含)以下的一线创新型职工;2.申报前3年内至少有2项创新成果(第一完成人)获区市和行业级以上技术创新成果或国家专利;3.申报前3年内至少有2项创新成果(第一完成人)在本单位或全市推广,并取得效益;4.申报时是区市和行业级以上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主要成员。2.2人以上合作完成的项目,由第一完成人提出申请;3.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研发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第一完成人所取得的创新成果不参加申报。四、工作要求
具体要求请查阅附件,请各申报单位填写对应的信息采集表(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签字并盖章),连同其他证明材料(详见附件7),于4月12日17:00前发送至区总工会邮箱(qdhdzgh@163.com)。纸质材料请各企业留存备查。
附件:
关于转发《关于推荐申报2024年度青岛(大)工匠 青岛市全员创新企业 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 创新型班组 职工创新能手 职工创新成果的通知》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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