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管理办法(试行)》

解读专家: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副院长 郭波

一、《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出台的必要性:

检验检测是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高技术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在提升产品质量、推动产业升级、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积极融入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优化省质检中心等检验检测公共服务,亟需制定该管理办法。

二、制定的主要依据

办法主要参考借鉴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质检中心管理的意见》《市场监管系统国家质检中心筹建验收工作程序(试行)》,山东省政府《山东省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级产品质量检验站(中心)管理办法》,以及上海、江苏、福建、安徽等省市关于省质检中心的建设管理制度

三、主要内容及特点解读

办法共五章二十三条,在多个方面进行了探索创新,构建了较完善的质检中心管理制度框架。

一是省质检中心的建设方向更加明确。明确优先支持在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以及公共安全等领域建设省质检中心促进我省新型工业化发展。

二是省质检中心的建设条件程序更加规范。规定了申请省质检中心的依托法人单位应具备的相关资质、申请产业、具备条件等七项标准要求以及对省质检中心筹建申请的形式审查、现场审查和论证等程序要求。

三是省质检中心的考核管理更加严格。明确对省质检中心进行动态考核规定了4类需注销的情形;规定了出具不实、虚假和超范围的检验检测报告等8类需撤销的情形,并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省质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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