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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当事人:
按照《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婚姻收养登记员培训工作的通知》(鲁民函[2018]182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业务交流,不断强化婚姻登记员综合素质,全面提升婚姻登记工作依法行政水平,聊城市民政局决定2024年4月11日14:00—17:30对全市婚姻登记员进行业务培训和业务考试,届时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将暂停办理婚姻登记业务,对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聊城市茌平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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