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咸阳市旅游协会会员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旅游业发展,有效整合各类旅游要素资源,加快构建覆盖全市的行业协同创新机制和交流合作平台,拟于近期筹建咸阳市旅游协会。现就咸阳市旅游协会会员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发展导向方面。企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发展战略符合国家旅游业政策的要求。

(二)主体业务方面。推荐企业需咸阳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从事旅游及其相关产业经营生产服务。

(三)企业管理方面。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等级较高,经营状况良好,且无任何违法违规记录。

(四)经济效益方面。净资产、主营收入、利润达到本市同行业前列,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和实力。

(五)社会效益方面。自觉维护旅游安全,未发生较大负面舆情,旅游产品和服务受到市级以上重要奖励和表彰的企业作为优先考虑对象。

二、推荐原则

(一)自愿申报原则。各单位在推荐中务必尊重企业意愿,经企业盖章确认后上报。

(二)公平公正原则。各单位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平等对待、一视同仁。

三、相关要求

(一)积极筹建旅游协会对我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在遵守自愿原则的前提下,旅行社、景区、酒店等做到应荐尽荐。

(二)各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于4月15日前将推荐汇总表盖章PDF版、《咸阳市旅游协会会员推荐表》电子版报送至邮箱xyscglk@163.com。

联系人:夏芦希       联系电话:33322061


附件:1.咸阳市旅游协会会员推荐汇总表.docx

      2.咸阳市旅游协会会员推荐表.docx


咸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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