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付文壮、付建军、付子洋)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权利人付文壮、付建军、付子洋因保管不善,将川(2023)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权第0022675号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付文壮、付建军、付子洋

20244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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