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的通知》政策解读

近日,区政府印发《2024年全区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为便于各单位和社会各界公众广泛知晓政策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目的和背景

为进一步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和全区“1343”总体思路,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突出稳进增效、除险固安、改革突破、惠民强企工作导向,以实现安全生产“防较大、减总量”、自然灾害“零死亡、少损失”为目标,固本强基推进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工作要点》。

二、起草依据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及129日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视频会议精神,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府发〔20241号)要求,同时结合我区实际和当前安全形势,为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坚决防止发生因灾人员死亡,按照区委、区政府安排,区安委办、减灾办牵头制定了《工作要点》。

三、起草过程

区安委办、减灾办2月份启动《工作要点》编制工作,起草过程中充分征求了区安委会、减灾委成员单位意见,形成《工作要点(送审稿)》。229日,区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专题审议《工作要点(送审稿)》,同意以区政府文件形式印发实施。

四、主要内容

(一)总体思路。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突出稳进增效、除险固安、改革突破、惠民强企工作导向,按照构建全市1366应急管理体系要求,围绕全区应急管理“11368”工作思路,以实现安全生产“防较大、减总量”、自然灾害“零死亡、少损失”为目标,围绕“统、防、救”三个重点,完善安全责任、法规制度、基层应急、风险防范、救援救灾和数字应急等体系,提升综合统筹、监管执法、基层治理、事前预防、应对处置、整体智治六个能力,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固本强基推进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全年安全生产坚决杜绝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再下降8%,力争控制在“个”位数;自然灾害坚决防止发生因灾人员死亡,力争灾害损失同比下降10%以上。

(二)重点任务。《工作要点》工作任务部分共分为6个部分,23项工作内容。

一是完善安全责任体系,提升综合统筹能力。主要包括夯实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加大统筹协调力度、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等内容。

二是完善法规制度体系,提升监管执法能力。主要包括落实法规标准、规范监管执法、加强帮扶服务、严肃事故调查和灾害调查评估、完善举报奖励和诚信管理制度等内容。

三是完善基层应急体系,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主要包括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夯实防灾减灾基础等内容。

四是完善风险防范体系,提升事前预防能力。主要包括加强风险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开展重点专项整治、加强自然灾害风险和隐患管控等内容。

五是完善救援救灾体系,提升应对处置能力。主要包括强化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演练、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应急联动、强化应急装备物资配备和保障能力、强化救灾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等内容。

六是完善数字应急体系,提升整体智治能力。主要包括数字赋能潼南应急指挥中心、加强重点领域和重点应用场景建设、升级迭代八张问题清单运行机制、推动安全科技创新和应用等内容。

(三)重点行动。涉及5大重点行动。一是实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二是实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创新激励行动。三是实施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行动。四是实施自然灾害防治除险固安行动。五是实施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四)工作要求。一是强化组织保障。二是强化能力保障。三是强化措施保障。

五、核心问题问答

(一)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要履行哪些职责?

答: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要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或者参与拟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过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或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4)组织或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作业;

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二)老百姓受灾了,政府一般给予什么样的帮助?

答:对受灾群众,政府有生活上的救助、心理上的抚慰等,农村居民房子倒了,政府还会帮助其恢复重建等。作为应急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生活救助和农村住房恢复重建,保障其基本生活,确保受灾特别是困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安全住所、有医疗服务。在救助方式上,主要有灾害应急救助、遇难人员家属抚慰金、过渡期生活救助、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旱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物资救助等。

(三)受灾群众怎样才能申请到政府的灾害救助?

答:概括起来就是8个字4个程序: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展开说:

1)户报:受灾人员以家庭为单位向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因特殊原因不能申请的,也可以由村(居)民小组提名。

2)村评:由村(居)委会和村(居)民代表组成民主评议小组,对受灾人员受灾情况和经济状况进行民主评议。经过民主评议后,符合救助条件的,进行张榜公示。无异议或经民主评议认为异议不成立的,由村(居)委会将有关意见和材料提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3)乡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到申请救助材料后,应当进行调查核实,按照分类施救、重点救助的原则,确定救助对象,并上报县级人民政府应急部门。

4)县定: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人民政府应急部门接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后,应当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抽查核实,并根据核实结果予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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