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济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经市政府同意,《济宁市“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济卫发〔2023〕1号,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印发,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规划》出台的意义
制定出台《济宁市“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对于建立健全城乡全覆盖、功能互补、连续协同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科学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实现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协调发展,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有效提升,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能力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水平全面增强,具有重要意义。
二、《规划》的起草过程和征求意见情况
市卫生健康委成立了《规划》编制工作专班,深入研究国家、省“十四五”规划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先后组织召开“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座谈会3次,实地调研1次,2次就规划内容赴省卫健委汇报对接,征求了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和市直相关单位意见1次,召开专家论证会1次,先后6次修改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2023年1月10日至11日书面征求了市委编办、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应急管理局等多部门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本规划。
三、规划起草依据
省级政策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山东省“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市级政策性文件:《济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济宁市“十四五”卫生与健康规划》。
四、《规划》的主要内容
规划主要包含总体要求、优化总体布局、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高质量医疗服务体系、打造特色鲜明中医药服务体系、优化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健全规划实施机制等8个方面,涉及主要指标22个。
“十四五”期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由公共卫生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医药服务体系、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等五大体系构成。该体系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为主体,以“一老一小”为重点人群的卫生健康服务机构为补充,传承创新中医药特色服务,以卫生健康监督为保障,面向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提供健康促进、预防、保健、治疗、护理、康复、安宁疗护等健康全过程的接续型医疗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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