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为了加强对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强化精准治污,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全面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
二、依据
《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部令第27号)等有关规定。
三、主要内容
公布《威海市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253家),包括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129家、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1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107家、噪声重点排污单位2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72家,以及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单位76家。
四、政策解读联系人
陈政,0631-523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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