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解读
资讯
工业快报
政策快报
微信扫码分享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各中央管理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的运作管理,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国资委
2024年3月8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上一篇: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调查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
下一篇:宝鸡市太白县:稳重求进质效并增奏响高质量发展...
23:17:56
它石智航亮相央视,机器人从技术验证走向进厂真干活
中联重科以AI重塑智能制造中国方案
8月份我国制造业PMI上升0.6个百分点
隆基芜湖基地成光伏行业首家CMMM四级认证组件工厂
全球首套175兆帕特高压试井装备测试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