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比选公告

  为做好文书档案归档、移交工作,我委计划选取第三方机构开展委机关档案整理和数字化服务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积极参与,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比选人: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项目名称: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档案整理和数字化服务。
  (三)服务内容:
  1.委机关档案室藏1996—2003年档案进馆标准化全工序整理、信息完善和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
  2.委机关2022—2023年文书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
  (四)最高限价:¥74,000元(人民币柒万肆仟元整),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比选人实行总价包干,即总价包含但不限于使用专业扫描仪、装订机、服务器等设备和配套档案用具所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比选人不再支付中选人成交报价之外的任何费用。
服务项目 最高限价
1996-2002年档案进馆标准化全工序整理(795件) 4元/件
2003年档案进馆标准化信息完善(498卷) 4元/卷
1996—2003年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30000页) 0.43元/页
2022—2023年文书档案整理(以实际装档数量进行验收支付) 4元/件
2022—2023年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以实际装档数量进行验收支付) 0.43元/页
  (五)质量要求:档案整理需严格按照双套制要求(准备档案实体、数字化副本及相应编研材料、检索工具等),并经自贡市档案管理部门验收合格,档案整理过程中应保障档案信息安全。
  (六)时间要求: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
  (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比选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项目要求的特定条件
  具有涉密印制资质(乙级或以上)。
  (三)信誉要求:比选申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比选申请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与分包。
  三、比选须知
  (一)确定比选申请人数量:不少于3家。
  (二)比选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公告的所有内容,按照公告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比选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失败:
  1.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不足三家的;
  2.比选申请人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
  3.因重大变故,比选任务取消的;
  4.其他无法继续开展比选或者无法成交的情形。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1日下午18时。逾期送达、未送至指定地点、密封或标注不符合规定的比选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自贡市自流井区解放路2号3号楼3102室。
  (六)申请材料及要求:
  1.项目申报申请书(经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单位简介,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正、副本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本次比选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国家秘密载体印刷资质证书(乙级或以上);
  3.“信用中国”查询报告;
  4.服务承诺书(含具备比选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的承诺、能够按时并保质保量完成服务的承诺、按接收单据据实结算费用的承诺)(格式自拟);
  5.实施本项目主要人员情况表和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6.本次档案整理加工服务的实施方案(格式自拟);
  7.本次档案整理加工服务报价函(格式见附件);
  8.项目联系人、电话、地址等联系方式信息;
  9.比选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10.纸质文件及电子文档应当按照比选文件规定密封包装,密封的所有粘接缝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外层包封应当写明项目名称、申请人的名称与联系方式。
  四、比选要求
  (一)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开始前通过现场递交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不予受理。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因比选申请人逾期递交或邮寄递交所产生的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由比选人组建的比选评审小组对照综合评分表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评审得分最高的比选申请人为中选人。若比选申请人综合评审得分相同,报价低且满足本次采购要求的比选申请人为中选人。
  (三)比选人在“自贡市人民政府集约化网站•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子频道”通知公告栏公布成交结果。
  (四)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客观/主观
1 报价 30分 以本次有效服务商中经评审的最低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服务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服务商报价)*30 客观
2 实施方案 60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1)项目整体方案,20分;(2)档案数字化工作方案,20分;(3)保密措施及安全保障方案,10分;(4)后续服务方案,10分。共计60分,未提供不得分。
以上方案内容每有一项方案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经评定为优秀的,加4分;经评定为良好的,加2分;经评定为合格的,加1分。最多加24分。
注:优秀是指:服务方案定位准确(充分理解并完全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逻辑清晰、表述精准、内容完全、体例完整、制度完善、人员配备机制完善、可操作性强、能够充分保障项目有效实施。
良好是指:服务方案定位清晰、内容完整、制度完善、人员配备机制完善、可操作性较强,但在体例设置、逻辑排列、语言表述等方面存在部分瑕疵。
合格是指:服务方案内容完整、意思表达完整、基本具备可操作性、不存在缺陷错误(缺陷错误是指:项目名称、实施地点等基本信息错误、方案内容不适用本项目、与本项目需求不一致,存在逻辑错误,凭空捏造等任一种情形)”等细化、量化内容。
主观
3 履约能力 10分 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10分,未提供不得分。注: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客观
  五、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解放路2号。
  联系人:谢女士 0813-2308727。

 
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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