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青岛市10人荣获“全省表现突出人民监督员”称号






近日,省人民检察院 省司法厅印发《关于表扬2023年度全省表现突出人民监督员的通报》,青岛市10名人民监督员被通报表扬,荣获“全省表现突出人民监督员”称号。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的“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的正确领导下,市司法局与市检察院密切配合,按照《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要求,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办案活动共计266人次,受理案件558件,采纳监督意见527条。100名人民监督员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做到了人民监督员十种参与监督方式“全覆盖”,有效发挥了人民监督员功能。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进一步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健全完善教育培训、管理考核等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人民监督员的履职能力和业务素质,持续提升案件监督质量和水平,为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贡献力量。


撰稿/校对:张振、沈帅

编辑:徐绍阳

责任编辑:李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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