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省人民检察院 省司法厅印发《关于表扬2023年度全省表现突出人民监督员的通报》,青岛市10名人民监督员被通报表扬,荣获“全省表现突出人民监督员”称号。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的“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的正确领导下,市司法局与市检察院密切配合,按照《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要求,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办案活动共计266人次,受理案件558件,采纳监督意见527条。100名人民监督员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做到了人民监督员十种参与监督方式“全覆盖”,有效发挥了人民监督员功能。
撰稿/校对:张振、沈帅
编辑:徐绍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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