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济宁星齐医学检验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孟晨、盛蓓蓓申请你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争议一案(济劳人仲案字〔2024〕第296、297号)。申请人仲裁请求如下:
296孟晨:要求济宁星齐医学检验有限公司继续履行与申请人订立的劳动合同。
297盛蓓蓓:要求济宁星齐医学检验有限公司继续履行与申请人订立的劳动合同。
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及开庭通知。现定于2024年4月25日15时00分在济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一仲裁庭(济宁市太白湖新区京杭路30号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A104室)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537-2967382
济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3月14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