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莱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填海项目海域使用审批与土地审批程序衔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我市填海项目成陆后由海域使用审批到土地审批的程序衔接,明确填海成陆后《海域使用权证》换发《不动产权证书》的办理程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起草了《关于做好填海项目海域使用审批与批程序衔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自2024325日至2024331

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采取书面形式,将修改内容、修改理由以及意见建议提出人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通过电子邮箱反馈莱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莱州市建新东街28号,联系电话:2261938,邮箱:lzs_gtjydk@yt.shandong.cn)

附件:《莱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填海项目海域使用审批与土地审批程序衔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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