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山区陈广江权证遗失(灭失)声明

陈广江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福山区南关村南关街西,房产证号10444号,房产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作废,现声明该房产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广江

2024年1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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