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崂山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

1月15日上午,崂山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区行政大厦召开。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杨聚钧,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淑波、孙丕铭、冯珂、邓子部出席,区委常委、区监委代理主任邱晓军,区政府副区长许哲,区政协副主席李恒光,区法院院长张坚,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等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以举手表决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案。

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在张村河沿岸建设崂山文化艺术馆群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建设崂山区人民医院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调研报告、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度崂山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度崂山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关于青岛市崂山区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崂山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编制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青岛市崂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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