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专家问答:天衢新区财政金融部王梓羽副部长就《德州天衢新区政府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进行解答

一、问题一 新区设立的政府引导基金支持的重点领域有哪些?

答:天衢新区所设立的引导基金重点投向重大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跨业态产业融合、产业区域布局调整项目。

二、问题二 本办法设立的引导基金对各类基金的最高出资比例分别是多少?

答:引导基金在基金中参股不控股,参股比例根据基金定位予以差异化安排。引导基金对产业类基金的出资比例调整为一般不超过25%,对现代高效农业等重点支持领域设立的基金出资比例可以达到30%。

三、问题三 设立基金的管理机构有什么要求?

答:申请发起设立机构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在中国大陆注册,且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创投类基金可视情况进一步降低;有较强资金募集能力,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二)有健全的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规范的项目遴选机制和投资决策机制,能够为被投资企业提供管理咨询等增值服务;(三)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新设立的基金管理机构须承诺在基金设立方案确认后6个月内完成登记备案工作;

四、问题四 引导基金在什么情行下可以无需经其他出资人同意依法依规退出?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引导基金可无需经其他出资人同意依法依规退出,退出时基金应返还引导基金实缴出资:(一)基金方案确认后超过6个月,基金未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要求完成设立或增资手续的;(二)基金完成设立或增资手续后超过12个月,基金未开展投资业务的;(三)基金投资领域和方向不符合政策目标的;(四)基金未按合伙协议约定投资的;(五)基金管理机构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六)基金或基金管理机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或协议约定其他情形的。

五、问题五 引导基金的主要来源是什么?

答:天衢新区政府引导基金指由天衢新区管委会出资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引导基金资金主要来源于区级财政预算安排、其他政府性资金以及引导基金运行中产生的收益等。

六、问题六 引导基金参股基金不得从事以下业务?

答:(一)融资担保以外的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二)投资于二级市场股票、期货、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评级AAA级以下的企业债券、信托产品、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三)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贷款、资金拆借、赞助、捐赠(批准的公益性捐赠除外);(四)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五)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募集资金;(六)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七)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其他业务。

七、问题七 《办法》对子基金申请材料包括那些?

答:基金发起人向引导基金管理公司提出拟设立基金申请,申请材料应包括:基金出资架构及出资人意向、基金管理机构情况、经营管理团队人员名单及履历、团队历史投资业绩、基金投资领域及出资人出资能力证明、基金章程(协议或合同)草案等材料。

八、问题八 基金在运营过程的出现什么情形,应该终止运营并清算?

答:(一)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基金份额的合伙人(股东)要求终止,并经合伙人(股东)会议决议通过的;(二)发生重大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的;(三)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管理机关责令终止的。

九、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金融与国资监管科 联系人:梁光涛 联系电话:0534-256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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